[法律资料]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ppt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法律资料]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4.2.6 将每两年一次或每一年一次的安全评价调整为每三年一次 第十七条(原) 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第二十二条(新)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 1.4.2.7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前置性审批 第七条【原】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第十一条【新】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国务院工业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 1.4.2.8 生产许可制度 第十四条 生产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第十八条 生产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1.4.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取消的制度 1.4.3.1 取消禁止内河运输剧毒化学品制度 第五十四条 禁止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前款规定以外的内河水域,禁止运输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 1.4.3.2 危险化学品包装定点制度 第二十一条(原)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国务院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三项公告制度 1.危险化学品目录 2.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 3.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名单 ●四项备案制度 1.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备案(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或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2.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备案(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或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度小结 3.销售、购买单位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情况备案(县级公安机关,5天内) 4.应急救援预案(市级安全监管部门) ●十七项审查、审批、管理制度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与生产许可制度 2.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制度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制度 4.禁止与限制制度 5.安全条件审查与论证制度 6.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安全警示制度 7.人员培训考核与持证上岗制度 8.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准购、准运制度 9.危险化学品管道输送管理制度 10.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资质认定制度 11.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 12.危险化学品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 13.危险化学品环境释放信息报告制度 14.内河禁运制度 15.化学品危险性鉴定制度 16.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7.责任追究制度 《危险化学品目录》 修订思路 根据《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和《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GB 20576~20599、20601、20602,以下简称《安全规范》)系列标准关于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原则,参考欧盟、日本、新西兰等国家GHS危险化学品的分类目录,修订《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形成满足GHS要求的中国《危险化学品目录》。 修订工作的进展情况 (1)根据欧盟、日本化学品分类情况,结合我国GHS分类标准,初步完成4000余种物质GHS的分类工作。 (2)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16版)、斯德哥尔摩公约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名单、易制毒化学品名单、高毒化学品名单等,确定拟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但无GHS分类的3000余种化学品。 (3)对比研究GHS和联合国桔皮书的分类标准,确定两种标准的转化关系,将联合国桔皮书中已经分类的物质类别转化成满足GHS要求的危险性类别,完成了3000余种化学品(无GHS分类)的初步分类; (4)数据查

文档评论(0)

qiwqpu54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