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医院管理相关法规简介教材-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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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厅医政处 * 浙江省卫生厅医政处 医政管理主要法律法规和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部令第16号(1993年)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各部门职能: ▲广告执法主体: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广告主:医疗机构 ▲广告发布者:新闻媒体 ▲广告内容核准:卫生行政部门(发现违规 广告移送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医疗广告证明内容 1、医疗机构名称 2、诊疗科目 3、诊疗方法 4、从业医师姓名及其技术职称 5、诊疗时间 6、诊疗地址和通信方式 7、证明文号 8、有效期 禁止出现的内容 ▲保证治愈或隐含保证治愈的; ▲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利用患者或其他医学权威机构、人员和医生的名 义、形象或使用其推荐语进行宣传的; ▲冠以祖传秘方或名医传授等内容的; ▲性病、乙肝、癌症(肿瘤)、牛皮癣、艾滋病、 癫痫、白癜风、红斑狼疮等11种疾病。 ▲严禁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医疗广告 ▲严禁利用医疗广告宣传药品、医疗器械 办理医疗广告证明应提交的材料: 《浙江省医疗广告证明》;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从业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医疗广告内容核准程序: 审办医疗广告证明的医疗单位提供申请材料→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复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省工商局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1号(1993年) 主要内容: 6章38条。总则(5条),考试(6 条),注册(7条),执业(8条),罚则(6条),附则(6条)。 ▲考试 从2003年开始,护士资格考试与护士职称考试并归,具体考试工作由人事部门执行。 ▲注册(还在沿用): ◆首次注册:职称考试合格的同时给予护士注册,注册有效期为二年。 ◆再次注册:到二年有效期后再进行注册。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管理暂行办法》 卫生部令第24号(1992年)   ▲许可对象:外国医师;香港、澳门、台湾医师或者医疗团体。 ▲申报材料: ①申请来华短期行医外国医师提交申请书; ②外国医师的学位证书; ③外国行医执照或行医权证明; ④外国医师的健康证明; ⑤邀请或聘用单位证明以及协议书或承担有关民事责任的声明书。 ▲审批机关: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审批流程:医疗机构提供申请材料→有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下发给申请的医疗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我国医师管理法律法规的历史沿革  1951年 政务院《医师暂行条例》、《中医师暂    行条例》、《牙医师暂行条例》 1956年 废除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1982年 《医院工作人员职责》 1988年 《医师、中医师个体开业暂行管理办法》 1994年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99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立法背景 ▲医师队伍庞大,医师执业准入质量难以保证; ▲医师权利和义务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仅靠行政 手段来解决问题; ▲医师行医资格和执业管理无法可依; ▲外国医师来华行医也需要有法可依。 《执业医师法》于1998年6月26日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主要内容 《执业医师法》共分6章48条。总则(7条)、考试和注册(13条)、执业规则(10条)、考核和培训(5条)、法律责任(7条)、附则(6条)。 ★贯彻实施《执业医师法》应着重理解和把握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立法宗旨 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医师队伍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调整医患双方的关系,保证维护医患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医师法的制定完善了卫生法律,保障了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2、适用范围和调整的对象 《执业医师法》所说的执业医师是指原职称和职务序列中的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是指原职称和职务序列中的医士。 ※ 执业医师分二个级别,四个类别: 级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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