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合同与合同法概述上.pptVIP

  1. 1、本文档共9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法学]合同与合同法概述上

第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上) 目的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应掌握合同的概念与功能,对主要的合同分类应予把握。对合同自由原则与合同相对性原则应有深刻理解。此外对合同法的特征与适用也应有一定理解。 重点、难点 合同的功能 合同自由原则 合同相对性原则 第一节 合同概述 在合同法理论上,合同也称契约,是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之间变动民事权利义务的双方或多方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是反映交易的法律形式。 合同概念: 我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法律特征 1. 合同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 2. 合同以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 3.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关系 合同关系的主体 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的当事人,是指在合同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合同关系的内容 合同关系的内容是指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义务,即合同债权与合同债务。 合同关系的客体 合同关系的客体是指合同关系中债权与债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客体是一定的行为,如运输合同是运输行为,买卖合同是交付行为等。 关于合同法 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权利义务的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权利义务的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是以财产为调整对象的,不涉及人身关系。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第二节 合同的分类 (一)典型合同与非典型合同 1、典型合同(有名合同):是指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合同。如《合同法》分则规定了15类合同以及《海商法》《保险法》等单行法确认的合同。 合同的有名化、类型化的意义在于:(1)以任意规范补充当事人约定之可能不完备;(2)以强行规范保护当事人一方的利益; 2、非典型合同(无名合同):指法律未特别规定而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 3、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合同法》第124条:(1)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2)参照适用《合同法》分则、单行法最相类似的规定。如 合同的分类 借用合同参照租赁合同规则。 例: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对于该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属于无名合同 B.属于实践合同 C.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 D.可以参照适用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 (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1、分类标准:以双方是否互负对待给付义务为标准 2、双务合同的特征:双方义务的牵连性; 双务合同是指双方互负债务的合同。单务合同是指仅一方负担债务,对方不负担债务的合同。 双务合同为合同常态,单务合同为合同异态。区分二者的意义在于: (1)履行抗辩权仅发生在双务合同中(66-69条) (2)合同被解除、确认无效、被撤销时,双务合同存在于双方互为返还给付问题(56条),单务合同不存在对待给付及返还问题。 合同的分类 (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1、以合同成立或效力是否应为对待或对价给付为标准。现代法上以有偿合同为常态,以无偿合同为异态。 2、有偿合同与双务合同 (1)如双方义务互为对价关系,则合同既为有偿又为双务合同,如买卖;若仅给付标的为对价关系者,则为有偿而非双务合同,如附利息的消费借贷合同。 (2)有偿的代价虽不确定,仍不失为有偿合同性质,如隐名合伙合同; (3)虽负有义务但双方给付无对价关系的,如附负担赠与合同,仍为无偿,而非有偿;双方给付如无牵连的 对价关系,亦非有偿,如拾得遗失物给予报酬 ; 公认的无偿合同有(1)赠与合同(2)借用合同(3)保证合同 合同的分类 以下合同可为有偿,也可为无偿,但若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或依交易习惯确定,原则上推定为无偿(1)委托合同 (2)保管合同 (3)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 例:甲、乙为兄弟,甲借乙人民币1万元,约定年息800元。问:甲、乙的借款合同是: A. 有偿合同 B. 无偿合同 C.单务合同 D.双务合同 (四)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 1、诺成性合同(不要物合同)指只要行为人意思表示一致,就能成立的合同; 2、实践性合同(要物合同)指除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以物的交付为成立(生效)要件的合同。现代法上,以诺成合同为常态,以实践合同为异态,以下合同为实践性合同:(1)动产质押合同(2)定金合同(3)借用合同(4)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5)保管合同 注意:赠与合同属诺成合同,不要混淆。 合同的分类 (五)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 以是否贯彻合同的相对性,也即合同效

文档评论(0)

jiupshaieuk12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6212135231000003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