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事项编码100107500300261849614330801成本分摊协议报告
事项编码:100107500300261849614330801
成本分摊协议报告(企业所得税)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年 月 日 实施日期: 年 月 日
衢州市地税局
成本分摊协议报告(企业所得税)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企业与其关联方分摊成本时,应当按照成本与预期收益相配比的原则进行分摊,并按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报送成本分摊协议副本。
适用对象:法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第四十一条 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成本分摊协议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5号)
一、企业应自与关联方签订(变更)成本分摊协议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成本分摊协议副本,并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四、受理机构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衢江分局
五、决定机构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衢江分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企业应自与关联方签订(变更)成本分摊协议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八、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材料出具单位 备注 成本分摊协议(副本) 原件 1份 必要 纳税人自行提供 纸质版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现场申请
联系电话:0570-3038155 0570-2932076
办公地址: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劳动路93号一楼1-14号窗口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1.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提交资料,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即时办结,携带资料不齐全的进行补正。
2.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税务机关不予受理并当场告知原因。
十二、办理方式
上门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即办
承诺期限:即办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十六、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0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十八、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0-3038155 0570-2932076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12366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部门服务窗口: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劳动路93号一楼1-14号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行政审批中心大厅: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东大道1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7-30号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3:30-16:30
行政审批中心大厅: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府前路6号衢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3:30-16:30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570-3038155 0570-2932076
网上查询:
二十二、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需上门办理,可1次办结)
附录1 成本分摊协议报告(企业所得税)流程图
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材料空白表、示例表,请在“申请材料”中单独下载打印
附录3 常见问题解答
- 6 -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