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法律资料]WTO与司法审查的范围
WTO与司法审查的范围 司法审查的范围(scope of judicial review)是每一个国家司法审查制度中的重要问题。无论在英美国家,还是在欧洲大陆法系国家,司法审查的范围都决定着司法审查对于一国政治、行政等公共政策的影响程度。因此,研究司法审查,必须研究司法审查的范围,也就是研究哪些行为可以接受法院的司法审查。在这个问题上,最主要的决定因素是一个国家的宪政体制。在美国,除了成文法明文或者默示排除的行为、行政自由裁量行为、国防外交行为、军队内部管理行为外,法院基本上可以对国会和总统所属的行政机关的所有行为进行司法审查。而且法院对上述所列的行为是否应当排除司法审查有充分的解释权。在英国,由于受议会至上的宪法原则的制约,法院不能对议会的立法行为是否违宪进行司法审查。而我国行政诉讼法确立的是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原则。因此,从世界范围上看,司法审查的范围基本上是因国而异。 WTO在确立司法审查原则的同时,对司法审查的范围作了相应的规范。笔者认为,其中有两个重要的问题需要分别研究,一是WTO法律框架确定的司法审查范围;二是WTO对我国司法审查范围的影响。 WTO中司法审查 范围的局限性 在有些学者看来,在WTO中,司法审查是一个普遍适用的原则,也就是说,与WTO成员国政府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均可以请求成员国国内法院通过司法审查的方式寻求救济。这一观点最重要的理由是GATT(关贸总协定)规定了司法审查的原则,而GATT的规定适用于所有多边贸易协定。 笔者认为,这是对WTO法律框架的误解。在WTO成立之前,世界贸易的规则体系主要由GATT和一些适用不同原则的具体协议构成,GATT的规则不一定完全适用于其他具体协议。在有些具体协议中,并没有司法审查的条款,如原来的反倾销守则中就没有司法审查的内容。WTO反倾销协议第13条有关司法审查的规定,是协定新增加的条款,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利益,特别是对被征收反倾销税的当事人的利益,防止反倾销行政当局滥用权力是有利的,这是国际反倾销立法史上一次有意义的突破。如果GATT的规则可以适用所有的具体协议,WTO反倾销协议规定司法审查的原则也便失去了现实意义。 因此,尽管确立司法审查原则是WTO法律化的一个重要标志,但WTO中规定的司法审查的范围仍有一定的局限性。我们在确定WTO中司法审查的范围时应作具体分析。 (一)在WTO的各协议中,有的规定了司法审查的内容。 如GATT、GATS(服务贸易总协定)、TRIP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反倾销协议、反补贴协议、海关估价协议、政府采购协议等。这些规定的内容大同小异,但由于受具体规则的影响,司法审查的范围各不相同。有的则没有规定司法审查的内容,如TRIMs(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农产品协议、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纺织品与服装协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进口许可程序协议、保障措施协议等。因此,一般情况下,若WTO具体协议中没有规定司法审查的内容,当事人便无法依据WTO对相关行政行为在成员国国内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审查的救济。因为,根据WTO的规定,这些行为不属于成员国国内司法审查的范围。但是,这不等于在成员国国内法规定这类行为可以接受司法审查的情况下,当事人不能依据成员国的国内法寻求司法审查。例如,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第2条第1款规定:“各成员(中央政府机构)应确保在技术规章方面对于从任何成员的领土进口的产品给予不比其给予国内相同产品和其他任何国家相同产品较为不利的待遇”。这条规定实际上是WTO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在技术性贸易中的体现。如果一国中央政府机构的技术规章违反了该条的规定,出口的成员国当事人不能依据WTO请求进口国法院进行司法审查。但如果该进口国国内法规定,中央政府机构制定技术规章的行为属于司法审查的范围,则该出口成员国当事人的权利可以通过请求司法审查获得救济。 (二)即使有的具体协议中规定了与司法审查有关的条款,但由于WTO中司法审查概念与法学上的司法审查概念存在差异,这些具体协议中规定的行政行为也可能不属于司法审查的范围。 例如,有的学者将装运前检验协议第4条规定的独立审查(independent review)程序,视为司法审查。该条规定,在提出申诉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方都可将争议提交一个独立的审查机构,由三名专家组成的独立专家小组进行审查。事实上,该条只是规定了检验机关和出口商可以设立一个独立的实体,由专家对双方争议作出裁决。这实质上相当于一个仲裁程序。根据该条的规定,这种审查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司法审查,而只是强调了审查的独立性。 (三)在个别协议中,司法审查的范围受成员国承诺范围的影响。 根据WTO有些具体协议的特殊性决定,并非这些协议所有的规则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法学]案例分析:浅析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时的交强险赔偿限额.doc
- [法学]比较宪法与行政法论文.doc
- [法学]毕业论文典型写作框架参考.doc
- [法学]权利与义务观念.ppt
- [法学]毕业论文参考选题.doc
- [法学]提要.doc
- [法学]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ppt
- [法学]民事诉讼的目的和任务.ppt
- [法学]教育法学.doc
- [法学]民事诉讼需要公正与效率的制度保障.doc
- [法律资料]zz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的撰写.doc
- [法律资料]“2511”安全教育培训法.doc
- [法律资料]“人民法官为人民”三重意义阐释.doc
- [法律资料]“精审监”原则下的审判监督工作.doc
- [法律资料]_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_中华人民共_省略__物权法_二次审议_保护公民的.pdf
- [法律资料]“驰名商标保护”司法解释第三条解读.doc
- [法律资料]《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对金融市场的影响.doc
- [法律资料]《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奖励补助政策操作流程.doc
- [法律资料]《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doc
- [法律资料]《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doc
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