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资格考试]《企业所得税法》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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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资格考试]《企业所得税法》培训

       《企业所得税法》培训             第一部分:概论 由谁缴所得税(纳税义务人--法人企业) 对什么征所得税(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 征多少(税率--25%) 怎么征(征收管理) 相关知识链接 与其它税种(流转税) 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营业成本 与会计利润(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利润按企业会计准则计算 我们接触准则和税法双标准 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一)将企业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负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负有限纳税义务。 (二)征税对象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 (四)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办法 企业所得税的立法原则 (一)税负公平原则 统一税率、统一税前扣除标准、统一优惠政策。 (二)科学发展观原则 有利于资源合理运用、有利于生态平衡、有利于环境保护。(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三)发挥调控作用原则 (四)参照国际惯例原则 (五)有利于征管原则 第二部分: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 一、纳税义务人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法人所得税模式 借鉴国际经验、保护税收权益 (一)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二)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二、征税对象 包括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一)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来源于境内,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境内机构场所有联系的所得。 第三部分: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实际征收按优惠税率10% 第四部分: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基本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项目-以前年度亏损 首次提出不征税收入 一、收入总额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一)一般收入的确认 1.销售货物收入 2.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 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5.利息收入(债权投资收益,含国债利息) 6.租金收入 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8.接受捐赠收入 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特殊收入的确认 1.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十二个月的 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 4.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进行利润分配等用途 二、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三、扣除原则和范围 (一)税前扣除项目的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 2.配比原则。 3.相关性原则。 4.确定性原则。 5.合理性原则。 (二)扣除项目的范围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扣除项目的标准 1.工资薪金支出(合理的)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14%、2%、2.5%(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保险费 4.利息费用 5.借款费用 6.汇兑损失 7.业务招待费 (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混合)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并考虑)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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