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季中小学学籍变动信息审核和学籍管理自查自改工作通知.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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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春季中小学学籍变动信息审核和学籍管理自查自改工作通知

2017年春季中小学学籍变动信息审核和学籍管理自查自改工作通知  2017年春季中小学学籍变动信息审核和学籍管理自查自改工作通知  各乡镇初中、中心小学,直属单位,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春季中小学学籍变动信息审核及学籍管理自查自改工作通知如下:一、学籍变动信息审核(一)转学  .县内转学。转学手续齐全的,由转入学校制成学籍变动电子数据文件,上传xx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网络,再由局教育科核办。  2.县外转学。省内县外转入:转学手续齐全的,由学校通过xx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操作转入并上传,再持转学申请表到局教育科核办(转学申请直接从系统中导出并打印)。省内县外转出:由转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从网络传到我局核办。跨省转入、转出的,根据《xx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跨省转学操作方法》办理。  3.相关要求。学校收集、整理学生转学证明材料,填写《xx县中小学2017年春季转学情况登记表》,学籍变动信息审核时上报局教育科。此外,根据《xx县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XX-2020年)》(x政秘[XX]x号)文件要求,严把转学入口关,对已达到省颁标准班额上限的学校班级,原则上不接收转学学生,对已达55人及以上班额的学校班级,一律不得接收转学学生,确须转入的,由县教体局协调至相近责任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防止造成新的大班额问题。(二)休学、复学  .休学。学生因病不能上学,由学生提出休学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具体见审批表),填写《xx县中小学生休学公示表》,并在学校公示一周以上,公示情况须拍照后打印上报。学校通过xx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操作休学并上传,持相关材料到局教育科核办。  2.复学。学生休学期满,由休学学生个人申请,县级以上医院提供健康证明,经学校批准,可以复学的,准予办理复学。学校通过xx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操作复学并上传,持相关材料到局教育科核办。(三)日程安排xx(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另行通知)二、学籍管理自查自改工作(一)自查内容  .学籍系统中学校的基本信息是否全面准确。重点有:学校校长及联系号码、学校地址、寄宿制形式、学校办别等。  2.学籍系统中的班级与实际是否一致。有无虚拟班级和空设班级现象。  3.一人一籍、人籍一致情况。是否有挂靠学籍现象,是否有流动学生无学籍的现象等。  4.学籍系统中学生的基本信息是否全面准确。重点有:身份证号码、照片、出生地、籍贯、户口所在地、家庭住址、父母亲及联系方式,以及是否为学区内学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  5.学籍档案管理情况。学生学籍档案及变动材料是否齐全,变动情况是否做到及时登记。(二)自改内容  .做好学籍信息核对、更正、补录工作。重点有:(1)核对学校和学生信息;(2)更正、补录学校基本信息,学生基本信息(照片、父母亲及联系方式,以及是否为学区内学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3)关闭虚拟班级和空设班级。  2.及时处理“人籍不一致”情况。重点有:(1)“籍在人不在”的,联系学生家长,敦促其抓紧时间办理转学手续;一个月内联系不上的,报局教育科取消学籍;(2)“人在籍不在”的,对于以往转入没有成功的,要查找原因,尽快通过系统重新上传;开具原就读校无学籍证明的,开学一月后填写《补录非小学一年级学生学籍信息表》报局教育科补建学籍。(3)“籍在人在但年级不一致”的,书面说明具体原因并要求相关人员签字、学校盖章,学籍变动信息审核时上报局教育科。  3.分类归档学籍管理材料。重点有:(1)分类:学籍管理材料分为在校生学籍材料、毕业生学籍材料、学籍变动材料三大类,学籍变动材料包括转学、休复学、跳级等审批材料。(2)学生学籍档案按分类装盒存档,中学必须完善相关变动记录。(三)自查自改要求  .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自查自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开展此项工作。  2.各校应于2月25日前完成自查自改工作。自查自改工作结束后,填报《2017年春季xx县中小学学籍管理自查自改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于2017年春季学籍变动信息审核时上报局教育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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