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课件第二章国际法上的国家.pptVIP

  1. 1、本文档共4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国际法 International Law 国际法教研中心 第二章 国际法上的国家 关键词 国家 管辖权 承认 继承 第一节 国家概说 一、国家的概念 国际法上的国家(state)是指定居在特定的领土之上,并结合在一个独立自主的权力之下的人的集合体。 构成国家的四个要素 1.永久的人口(permanent population) 2.确定的领土(defined territory) 3.政府(government) 4.主权(sovereignty) 二、国家的类型 (一)按国家结构形式,分为 1.单一国(unitary state) 2.复合国(composite state) 联邦(federation) 邦联(confederation) (二)按国家行使主权的状况,分为 1.独立国 2.附属国 附庸国 被保护国 3.永久中立国 (瑞士、奥地利) (三)按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分为 1.发达国家 2.发展中国家 3.最不发达国家 (四)梵蒂冈市国 (The Vatican City State) 三、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国家的基本权利 1.独立权(right of independence) 2.平等权(right of equality) 3.自卫权(right of self-defence) 4.管辖权(right of jurisdiction) 国家管辖权 属地管辖权(territorial jurisdiction) 指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人、物和发生的事件,按照本国法律进行管辖的权利。 属人管辖权(personal jurisdiction) 国家对于具有本国国籍的人的管辖,不论有关的行为发生在何处。 属人管辖在领土的适用主要是针对具有其国籍的人或其他获得国籍的特定物(航空器、船舶和外空发射物及其所载人员) 保护性管辖(protective jurisdiction) 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的安全、独立和利益,包括本国国民的生命、财产和利益,而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之外,对该国国家或其国民的犯罪行为实行的管辖。 普遍管辖(universal jurisdiction) 指所有国家都有权对国际法上规定的严重危害国际社会普遍利益的国际犯罪行为实行的管辖,而不论罪行发生在何处。 (二)国家的基本义务 1.不得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的任何其他方法侵犯别国的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 2.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法直接或间接地干涉别国的内政; 3.用和平的方法解决与别国的争端; 4.善意履行依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以及有效的国际条约所负的义务。 四、国际管辖豁免 1.主体-国家 2.范围 绝对豁免 限制豁免 相关案例: 湖广铁路债券案 密希尔诉苏丹案 第二节 国际法上的承认与继承 一、国际法上承认的概念和性质 recognition of states (一)概念 国际法上的承认,指既有国家及国际组织以一定方式对某一社会团体的存在从国际法上予以确认,表明愿意与其交往并导致权利义务关系的国家行为。 (二)性质 1.承认的主体是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 2.承认的客体主要是新国家、新政府、民族解放组织及交战团体、叛乱团体。 3.承认既是法律行为也是政治行为。 4.承认是一种单方行为 注意:有关理解国家承认性质的“宣告说” (三)国家承认的条件和方式 1、国家承认的条件 (1)新产生的实体具备了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要素. (2)新国家必须是符合国际法原则而产生. 例如:1965年和1976年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先后通过关于谴责白人种族主义者制造的南罗得西亚 “独立”和南非非法策划的特兰斯凯 “独立”的决议. 2、 国家承认的方式 按承认的表明方式,分为 (1)明示承认 指用明白的语言文字直接表达的承认。明示方法有:由承认国以照会、声明、电报、函电正式通知被承认者,或派特使前往参加成立典礼。 (2)默示承认 指通过一定行为间接表达出来的承认,即在实际上建立某种关系而不明确提及承认。 二、政府承认(recognition of government) (一)政府承认的概念 政府承认是指确认一个团体在该国家内实行有效统治,在国际关系中作为该国惟一合法代表,而表示愿意与之交往的并以此引起权利和义务的国家或国际组织的行为。 (二)政府承认的依据——有效统治原则 (principle of effectiveness) 一个新政府要获得别国的承认必须是在新政府已经于其他国家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领土内实行了有效统治(effective control),并且得到了人民的拥护和服从。 (三)政府承认的方式 明示承认与默示承认 法律上的承认与事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带头大哥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