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新城保障性住房建设苍南县龙港新城苍南县安居工程建设指环评报告.doc

龙港新城保障性住房建设苍南县龙港新城苍南县安居工程建设指环评报告.doc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龙港新城保障性住房建设苍南县龙港新城苍南县安居工程建设指环评报告

前言 1、项目特点 龙港新城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项目承建单位为苍南县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选址于苍南县龙港镇龙港新城中心商务区XC-1-52a、XC-1-10a地块,位于苍南县龙港镇龙港新城规划片区,XC-1-10a地块北侧为规划城市次干道,隔路为已建龙港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投入运行);东侧为规划城市次干道,隔路为规划居住地块(现状为空地);南侧为规划城市主干道,隔路为项目XC-1-52a地块;西侧为规划城市次干道,隔路为规划居住地块(现状为空地)。XC-1-10a用地面积为46823m2,地上总建筑面积m2,地下室建设面积 m2,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用地。XC-1-52a地块北侧为规划城市主干道,隔路为项目XC-1-10a地块;东侧为规划城市次干道,隔路为规划商业地块(现状为空地);南侧为规划城市次干道,隔路为规划商业地块(现状为空地);西侧为规划城市次干道,隔路为规划居住地块(现状为空地)。XC-1-52a用地面积为m2,地上总建筑面积m2,地下室建设面积2m2,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 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2008.10)要求,本项目应该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具体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图见图1-1。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识别环境影响因素,筛选评价因子,明确评价重点,确定各专项评价的范围和工作等级; 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开展清洁生产分析,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项目选址环境可行性; 第三阶段为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评价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图1-1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图 3、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属于污染型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主要环境问题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等环境问题。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环境问题主要为施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和汽车尾气等、噪声主要为施工期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废土石方和生活垃圾等。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等,产生的废气包括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和食堂油烟等,噪声主要为水泵、地下车库排风机等配套设施产生的固定源噪声以及小区内停车库等产生的汽车行驶噪声及人群活动噪声等,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等。 外环境影响包括地块北侧污水处理厂、西北侧垃圾填埋场对本项目的影响,西侧城东工业园区生产废气对本项目的影响以及项目建成后附近规划道路汽车行驶噪声及尾气对本项目的影响。具体分析详见本环评第七章外环境对本项目影响分析。 4、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基本能做到清洁生产要求。经环评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采取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措施后,不仅可以减缓环境污染,同时具有一定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因此,在全面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使用期内持续加强环境管理,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第一章 总 论 1.1项目由来 龙港新城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项目承建单位为苍南县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选址于苍南县龙港镇龙港新城中心商务区XC-1-52a、XC-1-10a地块,位于苍南县龙港镇龙港新城规划片区,XC-1-10a地块北侧为规划城市次干道,隔路为已建龙港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投入运行);东侧为规划城市次干道,隔路为规划居住地块(现状为空地);南侧为规划城市主干道,隔路为项目XC-1-52a地块;西侧为规划城市次干道,隔路为规划居住地块(现状为空地)。XC-1-10a用地面积为46823m2,地上总建筑面积m2,地下室建设面积 m2,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用地。XC-1-52a地块北侧为规划城市主干道,隔路为项目XC-1-10a地块;东侧为规划城市次干道,隔路为规划商业地块(现状为空地);南侧为规划城市次干道,隔路为规划商业地块(现状为空地);西侧为规划城市次干道,隔路为规划居住地块(现状为空地)。XC-1-52a用地面积为m2,地上总建筑面积m2,地下室建设面积 m2,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对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要求,受项目业主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2017meng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