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3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城乡规划的法律责任
城乡规划的法律责任 涉及四类人员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 建设单位或个人责任 规划编制单位的责任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 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一条、六十九条 人民政府违反《城乡规划法》: 刑事责任(构成犯罪) 行政处分 (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 责令改正 通报批评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 五十七条、六十条、六十九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违反《城乡规划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城乡规划法》: 刑事责任(构成犯罪) 行政处分 (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 责令改正 通报批评 建设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 六十四条、六十五条、六十六条、六十七条、六十八条、六十九条 城镇违法建设行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罚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亦可以并处罚款等 乡村建设的违法行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和拆除 临时建设违法:责令限期拆除、并处罚款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责令限期补报、罚款等 建设单位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的: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 规划编制单位的责任 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 六十二条、六十三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违反《城乡规划法》: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依法赔偿等 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界定及查处 定义: 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建设工程的统称。 1、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经批准的临时用地上进行永久性建设; 2、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3、未经批准的临时建设工程; 4、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或擅自变更批准的规划图纸的建设工程; 5、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工程; 6、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年限不拆除的; 7、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违反职责和权限,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批准的建设项目。 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查处 检查和处罚违法建设应掌握的准则 依法查处 及时处理 准确判断 公开处罚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处罚的程序 立案——进行调查取证——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的制度 1、事先告知制度; 2、陈述申辩制度; 3、审查决定制度; 4、政府监督制度; 5、罚缴分离制度。 查处违法建设的操作要求 1、掌握信息; 2、准备资料; 3、现场查勘; 4、草拟调查报告; 5、通知停工; 6、实施处罚。 违法建设调查报告的起草 1、违法建设的基本情况 2、调查违法建设的工作情况 3、取得实物证据 4、对违法建设进行分析 5、对违法建设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报送的书面报告或检查书,作出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对违法建设认识的评价,并将这些报告书、检查书附于调查报告之后。 6、提出对违法建设实施处罚的依据,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章、条、款、项、目的条文内容,并提出处罚的具体意见。 行政处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 1)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标题 2)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编号 3)受罚单位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4)受罚单位的详细地址和违法建设的详细地址 5)违法建设(违法施工、违法设计)事实对城乡规划的影响 6)违法建设违反规划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条款 7)行政处罚决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和具体条款 8)行政处罚的具体罚种。(罚款?拆除?) 9)告知受罚单位或者个人受行政处罚后有申请行政复议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10)告知受罚单位或个人,如不享有权利,也不执行决定,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 1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署名,并加盖行政机关公章。 12)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应为行政机关批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日期) 对受行政处罚后的违法建设的后续工作 1)对予以拆除的违法建设的后续工作 违法建设拆除后,应立即与城市园林绿化部门或市政管理部门联系,按照城乡规划的要求,进行绿化或铺装,不要形成渣土一片、垃圾成堆、环境依然零乱的情况,应以改善环境为目的。 2)对处以没收的违法建设的后续工作 对违法建设处以没收的,要书面通知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求其接受所没收的房屋,并根据城乡规划作出用途安排。如果该房屋尚未完工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与接收部门和使用单位联系,研究如何按规划要求继续建成,并应按规定办理各项审批手续,不猛再有违法行为发生。 对受行政处罚后的违法建设的后续工作 3)对处以罚款的违法建设的后续工作 部分项目可以补办审批手续 其余项目不予补办手续 遇到国家建设需要拆迁时,这部分不予以补偿 实例 某市有一引资宾馆工程,投资方坚持要占用该市总体规划确定的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