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PPT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

* *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第二节 人寿保险常用条款 第三节 人寿保险产品 第四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 ◇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付 意外伤害险的起源 近代意外伤害保险起源于15世纪,最初只是海上保险的附加保险,承保对象是经海上贩运的奴隶,后来保障范围逐渐扩展到船长和船员,一直到16世纪,才开始出现承保旅客的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的真正发展是从19世纪40年代火车这一当时全新的交通工具问世后才开始的。在铁路使用的最初阶段,人们认为乘坐火车危险性较大,于是只是承保一次旅程的意外伤害保险应运而生。1848年英国开始办理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为一个旅程。此后,这种保险逐步从铁路客运扩展到其他容易遭受意外伤害的行业。 到了1915年,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已经涵盖了意外伤害造成的残疾、死亡、住院治疗以及看护等费用。 一、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 (一)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 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间内死亡、残废,则保险人给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数量的保险金。 (二)?意外伤害应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1.非本意 2.外来原因引起 3.突然的 ? 二、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一)按承保风险不同划分,可分为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和特定意外伤害保险。 (1)普通意外伤害保险承担的危险是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如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团体平安保险等。 (2)特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因特定原因发生意外伤害为保险危险的意外伤害保险,如矿井下发生的意外伤害、煤气罐爆炸的意外伤害等。 (二)按照实施方式划分,可分为自愿意外伤害保险和强制意外保险 (三)按保险期限划分,可分为一年期、极短期和长期意外伤害保险 三、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 主要是与人寿保险比较: 可保风险 保险期限与责任期限 责任准备金 费率制定依据不同 四、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一)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的内容 死亡和残疾 (二)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的构成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由三个必要条件构成: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了意外伤害; 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限内残废或死亡; 被保险人所受意外伤害是死亡或者残废的直接原因或近因。三者缺一不可。 1.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遭受了意外伤害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是构成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的首要条件。这一条件包括以下两方面的要求: 期限内被保险人残废或死亡意外伤害必须是客观发生的事实,而不是臆想的或推测的。 被保险人意外伤害的客观事实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开始以前曾遭受意外伤害,而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残废,不构成保险责任。 2.在责任期限内被保险人残废或死亡 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死亡即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在法律上发生效力的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生理死亡是被医生证实的死亡;宣告死亡是按照法律程序推定的死亡。 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废发生在责任期限之内 。 3.被保险人的残废和死亡直接原因或近因是意外伤害 (三)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的认定 近因原则 “事故寄与度”原则 “事故寄与度”原则 “事故寄与度”原则最早是由日本法医学家渡边富雄于1980年提出,1984年确立的,这一原则也被称为“渡边方式”。 渡边最初是用“事故寄与度”概念来评价交通事故中原有的疾病与交通事故的损伤分别对受害者的死亡或残疾的影响比例关系,他将“事故寄与度”按百分比划分为11个等级,从0%开始,以10%为级差,到100%。 1994年,日本法医学教授若杉长英在“渡边方式”基础上,将“事故寄与度”原则引入到医疗事故的损害赔偿中。若杉提出了更为实用的“五等级外围的相关判定标准”: “外因直接导致” “主要由外因导致” “外因和既往疾患共同作用” “外因为诱发因素” “与外因无关” 简洁清晰地确定了医疗事故在损害结果中的参与程度。 五、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付 1.死亡保险金的给付 2.残废保险金的给付 残废保险金=保险金额X残废程度百分比 3.保险金与保险金额 保险金与保险金额 ◇ 一次伤害,多处致残。当一次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人身体若干部位残废时,保险人按保险金额与被保险人身体各部位残废程度百分率之和的乘积计算残废保险金

文档评论(0)

2105194781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