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体育中心P10室外全彩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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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体育中心P10室外全彩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

滨海县体育中心P10室外全彩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 标 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签章): 二〇一六年八月 招标文件备案表 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意见: 滨海县体育中心P10室外全彩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 六、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晓华 0515、招标监管机构: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赵尚海 0515第一部分 招标说明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滨海县教育局滨海县体育中心P10室外全彩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 5、投标单位拟投入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C类安全员岗位证书2015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由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且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 7、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须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带介绍信到投标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自行办理,也可将网上查询的截图上传至系统,查询地址为: 52:1230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日历天内查询结果有效)。 8、投标人须具有P10室外全彩显示屏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和原厂三年免费质保承诺函原件。 9、所投P10室外全彩LED显示屏必须通过CE、FCC、UL认证。 10、所投P10室外全彩LED显示屏的制造商须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二级及以上证书。 11、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2、投标人具有经营资格、经营范围、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1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P10室外全彩显示屏2套,具体货物、数量、品牌及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2、供货期限(含安装调试工期):25日历天。 3、项目地点:显示屏一位于体育场南侧;显示屏二位于体育馆南广场。 4、采购范围:一、原有两块显示屏设备拆除,放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二、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5、质量标准:合格。 6、预算金额:190万元。 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6日15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6年9月6日15时3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 注:本项目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 四、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败,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7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帐户,方式: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5.2投标保证金核验方式为: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投标单位将本单位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转帐进账单、电汇凭证或银行汇票)直接提交给投标文件接收人员。未提交保证金交款凭据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3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产品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5.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公示后3日内予以全额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退还。投标单位在办理保证金退还时,需当事人凭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当事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方可退还投标保证金,否则不予办理(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联系电话0515。 5.5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10%作为履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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