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pdfVIP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pdf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浙工大发[2005]64号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研究生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依据《中华人共和国高 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研究生 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录取的接受学历教育的全日制 研究生,包括非定向培养、定向培养、自筹经费培养和委托培养研究生。 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经本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以下简称新生)持《浙江工业大学研究 生入学通知书》,按本校新生报到须知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凭有关证明事先向研究生院请假,请假期限为两 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由于个人原因超过学校规定的请假时间不能报到入学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并 经所在学院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一般 为一年。办理复学手续应在保留期最后一学期末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研 究生院批准后,重新办理新生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 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在保留 入学资格期限最后一学期末提出复学申请,并提交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者, 取消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第三条 新生报到后,各学院应当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 复查,复查内容包括入学资格、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和健康状况,同 时核查新生档案是否齐全、报到手续是否完备。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其它不正当手段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 学籍。情节恶劣的,提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条 每学期开学,研究生应当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两周未 注册者,视为自动退学。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 的自费研究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二章 考核与请假 第五条 研究生应当按照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制订培养 计划,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 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考核不合格的课程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合格者 可参加重修。 研究生考试违纪者,参照《浙江工业大学考场规则与违纪处分办法》的有关 条款进行处理。 第六条 研究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应当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第七条 研究生应当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不能按时参加者应 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而缺席者,导师及管理人员应当对其批评教育, 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八条 研究生请假应当办理请假手续。因病请假,在校期间凭校医院证明; 外出期间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请假两周以内由所在学院批准,请假两周以上由 研究生院批准。一学期连续或累计请假超过六周,应当办理休学手续。 研究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离校,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而逾期不返校 者,均作旷课论,参照《浙江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三章 转专业、转导师与转学 第九条 研究生原则上不能转学和转专业、转导师。 个别因专业调整、导师变动或其他特殊情况必须转专业者,由研究生本人申 请,由转出、转入专业双方导师、学位点负责人及学院分管领导逐级签署意见, 报研究生院审批。 个别因导师工作变动、出国或其他特殊情况必须转导师者,由研究生本人申 请,由转出、转入双方导师、学位点负责人及学院分管领导逐级签署意见,报研 究生院审批。 第十条 研究生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 请转学。研究生转学,应当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商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zhuwo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