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稽查模式的探索与思考-许光万.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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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稽查模式的探索与思考-许光万

新形势下稽查模式的探索与思考 □ 许光万 按照税法规定,税务稽查的职能是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基本任务是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执法宗旨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效率的原则。因此,在快速发展的税收新形势下,要发挥税务稽查职能,完成其基本任务,实现其执法宗旨,达到促进税法遵从的目的,笔者认为,不断完善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一级稽查模式,对建立科学合理的稽查体系是一种切实可行的选择。 一、?现有稽查模式在新形势下有待完善 (一)在职责范围界定上有错位 现有的一级稽查模式,不同程度地搀杂着过去二级稽查的影子,不少地方,对税务稽查与税费汇算的职责还没有从本质上加以区别对待。在一年一度的所得税暨地方税费汇算过程中,税收征管分局除提供必要的政策辅导服务外,纳税申报与调整工作均应由企业自己完成,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征管分局对自己职责的定位比较含糊,说是服务吧,又在纳税辅导期内,向纳税人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制作《税务检查底稿》,编写《税务稽查报告》,签发《税务处理决定书》;说是检查吧,对纳税人的违法行为,既不依法加收滞纳金,又不予以必要的行政处罚,而是以《地方税费结算表》将检查结果导入欠税管理,最终在纳税人、征管分局、稽查局之间形成三种职责相互纠结的错误倾向:第一,纳税人因申报调整职责被征管分局“越俎代庖”而逃避了违法责任;第二,征管分局因揽走了纳税人的义务,揽去了税务检查的权力,也揽来了渎职失职的风险;第三,由于征管分局的越位,不仅干扰了稽查局的正常选案,影响了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定性和处理,同时也不同程度地削弱了税收执法的刚性。 (二)在双重管理体制上有缺陷 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规定,“稽查局在所属税务局领导下开展税务稽查工作。上级稽查局对下级稽查局的稽查业务进行管理、指导、考核和监督,对执法办案进行指挥和协调。”现有的税务稽查实行所属税务局和上级稽查局双重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在实际运用中仍存在一定的缺陷:一是,稽查计划的制定不协调。所属税务局为了保持稽查工作的连续性,要求稽查局在上年末编报本年的稽查计划,而上级稽查局要求等每年4月份以后的税收专项检查文件下发后才能编报本年的稽查计划。如果按照上级稽查局的要求制定稽查计划,每年的前三个月稽查计划就会出现空档;如果按照所属税务局的要求制定稽查计划,又难免会与税收专项检查文件的要求产生冲突。第二,政策业务管理的权责不清。上级稽查局对稽查局的政策业务管理,大多侧重于收集报表资料、召开会议和组织考核,而对于稽查局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政策业务方面的问题,没有对口的部门来负责管理,而令人头疼的是,在所属税务局也面临着同样的情况,稽查局在政策业务和信息化建设中遇到问题时,多数情况下只能靠自行解决。第三,人财物与业务管理不配套。因人财物管理权在所属税务局,稽查局进多少人、进什么样的人,办公条件与经费待遇如何保障等等,均由所属税务局说了算,由于对人财物别无选择,上级稽查局对稽查局的业务管理只能是“就面做耙”,当所属税务局重视稽查工作时,二者的管理因找到了很好的契合点,稽查局的人财物与业务管理就会强强联手、相得益彰,反之,就可能会出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尴尬局面。第四,考核监督的指标不统一。由于上级稽查局和所属税务局在稽查政策业务权责不清,加之重考核轻管理现象的影响,使稽查局面临着双重的压力,一方面,二者都重视考核,且考核指标烦琐重叠、口径不一,搞得稽查局无所适从;另一方面,工作中出现“疑难杂症”,不知找谁“寻诊问药”,搞得稽查局疲惫不堪。有的所属税务局在对稽查局进行考核监督的同时,还要求稽查局代表其考核监督各征管分局,搞得稽查局在评先评优时,不知往哪边站队是好。 (三)在税务稽查分类上有误区 关于稽查分类的问题,税法并没有提及和要求,稽查分类不过是稽查培训教材和工作实践中一种约定俗成的提法或做法,并没有什么法定与科学的依据。当前,税务稽查按照对象来源性质的不同,分为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三类。稽查局有计划地对税收管辖范围内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的执法行为,被称为日常稽查;稽查局按照上级税务机关的统一部署或下达的任务对管辖范围内的特定行业、特定的纳税人或特定的纳税事宜所进行的专门稽查,被称为专项稽查;稽查局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以立案的形式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的执法行为,被称为专案稽查。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先立案后检查处理的规定,只有专案稽查符合法定的要求,而在稽查实务中,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分类方式,既不科学,也不合理,更不利于稽查职能的正确发挥。 (四)在收入任务处置上有困惑 很长一段时间里,受收入任务论的影响,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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