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
第三节 延长工作时间及其限制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概念和内容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概念和内容 延长工作时间又称为加班加点,是指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长度,包括加班和加点两种形式。 加班是指劳动者在公休日或法定休假日从事生产或工作。 加点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超过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继续从事生产或工作。 (二)延长工作时间的内容 1、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规定 《劳动法》第41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延长工作时间的特殊情形 《劳动法》第4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995年《〈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规定延长工作时间的特殊情形包括: 第一,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第二,为完成国防紧急生产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6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特殊情形: 第一,由于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灾害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第二,为完成国家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紧急任务的。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应给职工安排相应的补休。 二、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一)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必要性和意义 《劳动法》第43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意义: 1、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2、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有利于促进用人单位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案例分析】劳动者自愿加班可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法》第44条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二)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措施 1、从适用人员范围限制延长工作时间 如《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第10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2、从程序上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情形 与工会协商;与劳动者协商; 3、从时间长度上限制延长工作时间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 每月延长工作时间总数不得超过36小时; 三、延长工作时间的补偿 (一)补休 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一般不安排补休,而是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其本人工资标准的150%的工资报酬;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其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的工资报酬;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其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五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 第一节 工作时间法 一、工作时间的概念和性质 (一)工作时间的概念 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从事生产或者工作的时间,通常包括工作日和工作周。 (二)工作时间的性质 实质:对最高工时进行限制,具有强制性 二、工作时间的种类 (一)标准工作时间 1995年《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我国的标准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5日工作周。 (二)特殊工作时间 1、缩短工作时间 (1)从事特定工作岗位的劳动者 矿山井下、高山、有毒有害、特别繁重和过度紧张的体力劳动的劳动者,每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应少于8小时 (2)从事夜班工作的劳动者 夜班:当日22时至次日6时。实行三班制的企业,从事夜班工作的劳动者,其日工作时间比标准工作时间缩短1小时,同时按照规定发给夜班津贴。 (3)在哺乳期工作的女职工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