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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活动方案
共青团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百家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活动方案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作为顺应国家发展、高校改革素质教育及大学生成长成才、全面提高综合素质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一直以来,我院将其纳入学校整体布局,成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为了使广大学生在校期间能够更多地接触社会、了解国情、服务人民,学院大力支持社会实践基地的创立和建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精神,强化“实践育人”理念,建立相对稳定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进一步推进社会实践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学院对社会实践工作的指导,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大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以稳定的实践基地为依托,以建立长效机制为保障,引导大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建设目标
到2009年底,全院集中建设20个重点社会实践基地,并使得基地总数达到百个以上。根据我院专业设置和宁波地方特色及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主要分布在宁波市内一些有教育意义的单位。
三、建设要求
明确基地建设标准。在建设社会实践基地时,要坚持“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指导方针,深入调查,仔细研究,突出专业特色或教育特点,有针对性的设计基地活动内容,把社会实践作为学院教学的延伸和拓展,建立起有利于专业教学、科研水平和学生全面素质提高的实践基地。探索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可行性方案,以期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共同参与,并在此基础上加以改进和推广,从根本上解决就业难问题。
注重基地的选择。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选择以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宗旨,被选作基地建立单位的企业或机构必须重视对大学生的教育,具有良好的综合育人条件,能够为大学生创造和提供大量的、免费的社会实践岗位与机会,而且能够提供大学生参加专业学习、服务社会、勤工助学、就业择业、创新创业的物质条件和实践过程中必要的安全保障。
坚持互惠互利与双向受益。以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为纽带,搭建学院与地方之间合作的桥梁,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双赢”效果。同时,明确学院与基地合作单位双方对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的职责和义务,形成书面协议,保证基地建设正常化、制度化,促进大学生成才和地方社会经济事业共同发展。
要主动与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等联系,从地方建设发展的实际需求和大学生锻炼成长的需要出发,建立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基地。按照社会实践基地特色,可以把社会实践基地类型分为志愿服务型、专业技能型、思想政治型、就业实习型、综合实践型。
实践时间除常规寒暑假外,鼓励开发日常类实践基地,争取做到实践活动全年化开展。
四、建设方式
实践基地按作用、使用频率及基地支持力度等实际情况,分为一般建设基地和重点建设基地。一般建设基地由各分院团总支、公寓团工委、社团联合会审批建立;重点建设基地由院团委审批建立,院团委对重点建设基地给予一定金额的资助。
班级团支部、分院团总支、公寓团总支、社团均可以作为一般建设基地联系单位凭相关证明自行联系洽谈实践基地合作项目。班级团支部、分院团总支联系项目由分院团总支审批,公寓团总支联系项目由公寓团工委审批,社团联系项目由社团联合会审批。只有审批单位可以与基地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一)一般建设基地建立程序
①联系单位寻找并确定符合要求的单位作为基地备选单位(要求基地备选单位是当地政府机构或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及团体,并出示申请成立基地的相关函件)
②将备选单位情况上报上级审批单位,审批单位择优选择确定基地候选单位,并回复联系单位联系人
③联系单位联系人依据基地候选单位特色与之洽谈,确认双方能否合作
④对方候选单位有合作意向的,由联系单位草拟实践基地建设方案与合作协议与对方深入洽谈,依据洽谈结果,修改建设方案与合作协议,并填写《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一般建设基地申请表》
⑤将双方合作洽谈情况及修改后的最终方案,协议文本随申请表提交上级审批部门审批
⑥审批通过的,由上级审批部门实践工作学生负责人与候选基地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一式两份,审批部门和对方基地单位各执一份)
⑦确定原联系单位负责老师为该实践基地负责人,负责基地联络、实践活动安排、基地建设实施工作
⑧将实践基地建设方案、双方签订的协议副本、实践基地登记表、社会实践基地意见反馈表等文件于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上交院团委实践部备案。
每个一般建设基地每学期至少活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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