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日本现代议会制度的分析与展望
日本现代议会制度的分析与展望
钟金意
(广东海洋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政治1051班 200512701134)
[摘 要]日本现代议会实行两院制,是国家权力的最高机关与国家唯一的立法机关。日本议会的发展历史使它拥有更坚实的基础,表现出了议员产生的民主性、议会结构的协作化、机构设置的职能化、议会制度的程序化、政党竞争的激励性、权力安排的制衡性这些优点,以及议员地位、职权安排和地方议会制度设置的独特性,总的这些,都展望了日本议会民主基础扩大、职能进一步明晰、地方议会淡化党性的趋势。
[关键词]日本现代议会制度;积极性;两院制;展望
关于日本的议会制度,其历史有这样两个时间的界定,一个是明治维新后,日本于1889年制定了《大日本帝国宪法》,并根据此宪法于1890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一次帝国议会,这标志了日本议会制度的产生;另一个时间就是二战后,日本战败,在美国占领当局的指示下,日本制定并通过了新宪法,即《日本国宪法》,并改“帝国议会”为“国会”,至此,日本议会制度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前一个时间的日本议会制度是建立在日本天皇总揽统治大权的基础之上的,议会的作用十分有限,天皇可以根本不通过议会而制定有关法律,并且内阁也是由天皇任命的,议会则形同虚设;只有在后一个时间,日本确立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制衡的议会内阁制,此时,天皇的权力被架空而只是国家的象征,议会的地位和作用得到提高和增强现代意义的日本议会制度才得到确立。所以,我这里要讨论与分析的,是后一个时间的日本议会制度,即现代日本议会制度,而不是处于天皇独裁之下的前一个时间的日本议会制度。
一、日本现代议会制度的概述
日本现代议会制度确立了“国家权力的最高机关”的地位,国会是“国家的唯一立法机关”。国会由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众参两院都由选举产生。众议院有议席500个,众议员每届任期4年,届满全部改选,连选可以连任,如议会提前解散,议员也全部改选。参议院议席252个,参议员任期6年,每3年改选半数,连选可以连任,参议院没有解散制度,参议院不能提前解散。根据《日本国宪法》的规定,国会拥有制定、修改法律的权力,提议修改宪法的权力,监督内阁的权利,监督财政、外交的权利。此外,国会还拥有法官的弹劾审判权,国政调查权以及接受国民提出的情愿的权力。
国会中众、参两院均设有主持院务工作的议长和副议长各1人。议长负责主持会议,维持议会秩序并对外代表议院,特别是,当举行表决时,在赞成票与反对票的票数相等的情况下,议长有权作出裁决。在众、参两院正副议长之下均设有常任委员会和特别委员会,常任委员会负责审议议案,特别委员会则负责常任委员会管不到的特殊事项。同时,日本国会两院还设有两院协议委员会以及事务局、法制局和国立国会图书馆等。
日本国会有通常国会、临时国会、特别国会三种。通常国会每年召开一次,主要围绕有关预算和内阁施政方针等方面的议案进行。临时国会是为了适应内阁的临时需要而召开的会议,一般为了处理预算、外交等重要而紧急的事项。特别国会是在大选后首次于30日内召开的会议,内阁总理大臣的提名是最大的议题。当众参两院议案意见不一致时,为谋求妥协可召开“两院协议会”,但通常情况是,除修改宪法创议权和国政调查权上完全平等外,在需要国会决议的其他事项中,众议院拥有优越权。如果众议院解散,那么众议院也同时闭会,整个国会停止活动,但如果发生紧急事件需召开国会,此时内阁可以要求参议院召开紧急会议,不过参议院在此情况下所作出的决议的功能是暂时的,下一届国会召开时,如果众议院不同意参议院在此情况下所作的决议,则该决议失效。由于每一届国会都是独立的,所以,在会议内没有决议的法律案等提案,在以后的会期中不继续,即所谓“会期不继续原则”。国会的召集是天皇的国事行为,由内阁作出决定。
众议院议员以及参议院议员作为全国人民的代表组成众议院和参议院。根据宪法,议员必须是通过选举产生的,众参议院议员都不得相互兼任,除了国务大臣外也禁止议员兼任公务员职务。《日本国宪法》规定,议员具有“免逮捕特权”和“免责特权”。法律承认议院对扰乱院内秩序的议员有惩罚权。国会法规定,议员的年薪不得少于国家公务员的最高工资,除年薪外,议员还可以取得期末补贴、职务补贴、会议杂费等。
日本的地方议会与国会没有行政上的上下级隶属关系,而是完全彼此独立的。地方议会与国会两院制不同,采取一院制,是各地方自治体行使立法权的代议机关,地方议会的议员从该地区选民中直接选举产生。地方行政长官不对地方议会负责,而是直接对地方全体选民负责。地方议会与地方行政长官的关系仍然是立法与行政的关系,议会对行政拥有监督权,但总的来说,地方行政长官的权力大于地方议会。(((
二、日本现代议会制度的积极性及其原因分析
首先,从日本议会制度的发展历史来看,其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新课标人教版一年级下册数学教案认识人民币单元分析及教学建议.doc
- 新课标人教版五年级数学上册教案平行四边形的面积说课稿.doc
- 新课标人教版五年级数学第十册教学计划.doc
- 新课标人教版六年级下册新光小学ZY鸡兔同笼PPT课件.ppt
- 新课标人教版初中七年级英语下学期期末模拟试题附答案.doc
- 新课标人教版初中七年级语文下学期期末模拟试题附答案.doc
- 新课标人教版初中八年级下册历史期末试题附答案.doc
- 新课标人教版八年级历史上册第一单元《侵略与反抗》教材教法解析.doc
- 新课标 青岛版小学数学六年级上册《百分数的认识》教学实践与反思.doc
- 新课标人教版初中历史七年级上册第一单元教案.doc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