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子公司章程.doc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路桥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 (初稿)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 份 2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4 第五章 董事会 9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5 第七章 监 事 会 1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17 第九章 劳动管理 工资福利 社会保险 18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18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21 第十二章 附 则 2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批准设立,由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公司、***等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第四条 公司住所:****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按股分红,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 第十一条 公司的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依法受到保护,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不得侵权和非法干涉。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经营,合理利用政策,不断开拓市场,不断扩大规模,不断提高经济效益,保持技术优势,及时捕捉信息,严格按照股份制规范运作,增加股东权益。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各级公路、桥梁和其他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工程建设、养护;交通配套设施的生产、加工、销售及施工; 第三章 股 份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起,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五条 公司发起设立时向发起人股东发行普通股,公司主发起人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认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7%。其他股东股份情况见股东名册。 第十六条 入股形式,以公司发起股份和职务股形式入股。 第十七条 股东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行使权利,参与公司管理,其收益为不固定红利,在公司盈利时支付,随公司盈利状况而浮动,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入股采取记名形式,公司为其出具股权证明书,股权证明书由公司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在公司登记设立后,根据发起人认购的公司股份数量交付给发起人保管。 第十九条 发起人不论其认购的股份数量是多少,公司只能给其出具一张股权证明书。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股份不得转让,离任时可依法持有或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转让。 第二十一条 对公司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实行职务股制。 (一)、公司建立自有股票账户,自有股票账户中股票来源为:回购股东出让的股票;公司创立时留存的股份;资本公积金。公司自有股票账户的股票用于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配股、高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的职务股以及对公司有重大贡献人员奖励股份。获得职务股的人员须再认购超过其职务股数量三分之一的公司股份。高层管理人员的职务股方案由股东会批准,其他人员的职务股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二)、职务股具有投票权和分红权,不具有所有权,获得职务股的人员在离职或者不在其原有岗位工作时职务股收回。 (三)、公司股东入股后,一律不能退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在三个月内全部转让股份,否则,公司自有股票账户将按照上一笔股权交易价格的一半价格回购注销。 1、股东身份发生变化,法律规定不能持有企业股份者; 2、工作调动至与本公司同一行业者; 3、离职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与本公司同一行业者。

文档评论(0)

zhuwenmeijiale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7065136142000003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