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二章二氧化硫排放控制政策
2002年1月国家有关部门发布二氧化硫污染控制技术政策 电厂锅炉烟气脱硫的技术路线:1)燃用含硫量≥2%煤的机组或大容量机组(≥200MW)的电厂锅炉建设烟气脱硫设施时,宜优先考虑采用湿式石灰石-石膏法工艺,脱硫率≥90%,投运率应保证在电厂正常发电时间的95%以上。2)燃用含硫量<2%煤的中小电厂锅炉(<200MW),或是剩余寿命低于10年的老机组建设烟气脱硫设施时,在保证达标排放、并满足SO2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采用半干法、干法或其他费用较低的成熟技术,脱硫率≥75%以上,投运率应保证在电厂正常发电时间的95%以上。 2002年9月国务院检查批准“两控区”“十五”计划 2003年7月1日起实施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SO2排污费标准2003年7月、2004年7月和 2005年7月开始分别为0.21、0.42和0.63元/公斤。 2003年10月30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建、改建、扩建燃煤电厂必须满足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目标和区域环境目标的要求。通过自身脱硫以及“以新带老”或区域消减等多项措施,仍不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但区域环境质量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域要求的可以通过二氧化硫指标调剂或排污交易等方式,解决所需的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指标。 2004年1月1日,《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实施,对火电厂SO2制订了更加严格的标准。 一、排污权交易的引入 二、排污权交易的思想、做法、特点 三、国内排污权交易 十几年来,中国的污染控制战略主要是依靠通过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实施环境管理。 2002年5月,由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向南通另一家大型化工有限公司出售二氧化硫排污权,我国首例二氧化硫排污权的成功交易 2002年3月,山东省、山西省、江苏省、河南省、上海市、天津市、柳州市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2002年9月,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 2005年4月,中国首个二氧化碳排污权交易敲定。 2、 排污权交易政策结构体系 一个区域:江苏省 一类行业:电力行业 一种污染物:二氧化硫 一类排放源:高架源 (1)排污权交易在江苏 江苏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电力和煤炭需求将大幅上涨,完成 “十五”期间二氧化硫削减总量任务十分艰巨。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有关部署,江苏省在电力行业开展了二氧化硫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 总量目标 配额分配及许可证发放 排放绩效:生产单位产品所排放的污染物的量,是一项综合反映企业生产过程中能源利用效率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的重要指标。 编制《江苏省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绩效现状评估》 印发《江苏省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控制配额分配方案》 印发《江苏省非省统调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控制配额分配》 印发《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成功开展我国第一笔跨行政区域交易: 太仓港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下关发电(2002年12月,每公斤1元,每年买回1700吨的二氧化硫排污权) 排污交易 监督监测 * 脱硫装置运行 主讲:苏金坡 第二章 烟气二氧化硫排放政策 第一节我国二氧化硫排放控制方针与计划 一、我国控制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的政策、措施和重大行动 1998年1月国务院批复了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划分方案,“两控区”共涉及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75个地市,占国土面积的11.4%,排放量占全国的近60%; 1998年5-6月 国家环保总局布置了制定“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行动方案”的工作计划,要求“两控区”的城市在1998年年底前完成二氧化硫“双达标”规划; 一般来说,降雨pH值≤4.5的,划定为酸雨控制区;近三年来环境空气SO2年平均浓度超过国家二级标准的,划定为二氧化硫控制区。 国家级贫困县暂不划入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 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都严重的南方城市,不划入二氧化硫控制区,划入酸雨控制区。 pH值小于5.6区域 酸雨控制区 SO2污染控制区 酸雨控制区省份SO2排放情况(1995年) 2000年9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新建、扩建排放SO2的火电厂和其他大中型企业,超过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的,必须建设配套脱硫、除尘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控制SO2排放、除尘的措施。 在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内,属于已建企业超过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限期治理。 国家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脱硫、除尘技术。 企业应当对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氮氧化物采取控制措施。” 2000年 全国人大通过第3版“ 大气污染防治法” 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计划2012年1月1日实施。 新标准加大了对火电大气污染物中氮氧化物的控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