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第一章:导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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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第一章:导论

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国际法概述 2. 吁请关心海上活动安全的国家根据《公约》所体现的国际法,积极参与打击索马里沿岸公海的海盗行为,尤其是部署海军舰只和军用飞机;   3. 吁请在索马里沿岸公海和空域有本国海军舰只和军用飞机活动的国家按照《公约》所体现的国际法,在索马里沿岸公海和空域采用必要手段,取缔海盗行为;   4. 敦促有能力的国家与过渡联邦政府合作,依照第1816(2008)号决议的规定,打击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行为;   5. 又敦促各国和各区域组织依照第1814(2008)号决议的规定,继续采取行动保护世界粮食计划署海运船队,因为这对于向索马里境内受影响民众运送人道主义援助至关重要;   6. 敦促各国依照国际海事组织第A-1002(25)号决议的要求,视需要向有权悬挂其国旗的船只提供咨询和指导,使其了解它们在索马里沿海水域行驶时,应采取哪些适当防范措施以保护自己免遭袭击,或在遭受袭击或遇到袭击威胁情况下应采取哪些应对行动;    分析以下几组事件,总结各组事件的特点 第一组: 1.尼加拉瓜就美国的干涉行为向国际法院提出申诉 2.中国与越南就北部湾划界问题进行谈判,并签定协议 3.日本向中国派遣新任驻华大使 4.西班牙请求英国引渡智利前总统皮诺切特 5.美国对伊拉克发动战争 . 第二组 1.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 2.联合国接纳巴解组织为其观察员 3.世界贸易组织接纳欧盟为其成员 4.联合国与美国签订《总部协定》 5.欧盟与中国就纺织品设限问题进行谈判 结论 第一组: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第二组: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国际组织相互之间的关系;国际组织与争取独立的民族解放组织之间的关系 第三组:国家与公司、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 问题:以上三组事件,你认为应适用何种法律进行调整? 定义 国际法是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争取独立的民族之间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的法律。 国际组织的国际法主体地位 ——联合国求偿案 1948年9月,联合国瑞典籍调解人贝纳多特在耶路撒冷的以色列控制区内遭到暗杀。事后,以色列没有立即侦察和处理。 问题:你认为应该由谁来向以色列提出求偿?为什么? 联合国大会于同年12月3日通过决议,请求国际法院就下述问题发表咨询意见: 一、如果联合国代表执行职务时,在涉及国家责任的情况下受到伤害,联合国作为一个组织是否有能力对应负责任的政府(无论是法律上的或事实上)提出国际请求,以便就联合国和受害人所受的损害取得应有的赔偿? 二、如果对问题一的答案是肯定的,联合国的求偿权和受害者本国的求偿应如何协调? 国际法院的意见: (一)1、联合国是国际人格者,是国际法主体,有求偿权:联合国是一个国际组织,它设有特殊职权的机关,具有明确的成员,在成员国领土享有特权与豁免,承担着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的重要任务,如果不具有国际人格,它无法完成这些任务。因此,它是国际人格者,是国际法主体,享有国际权利和义务,有资格通过国际求偿维护其权利。 2、联合国不但可以就联合国所受的损害提出求偿,而且可以就其职员所受的损害而提出求偿。被告违反国际义务的行为是针对联合国的工作人员作出的。受害人是以联合国职员的身份行事。 (二)联合国行使的“职务保护权”,受害人国籍国行使的是“外交保护权”。二者的优先问题国际法上没有规则。因此,应由国籍国和联合国在善意的基础上协调解决。 国际法的主体 ——国家与外国公司签订的协议是“条约”吗? 英伊石油公司案件 问题: 1. 请根据教学材料提炼和总结:英国与伊朗在本案中的争议焦点是什么?针对争议焦点,英国提出的主要观点是什么?(注意观点的陈述要简要,既不能照搬原文,还要能够体现其推理过程) 2. 你认为国际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吗? 国际法院的结论 英国不是特许权协议的当事人,特许权协议不是国际条约。国际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二、国际法的特点(与国内法相比) 1、国际法与国内法(整个国内法律体系)的调整对象有什么不同? 2、国内法是怎样制定的?你知道国际法是如何“制定”的吗? 3、国内法如何得到实施?那么国际法是怎样实施的呢? 第二节 国际法的渊源 《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的规定 作为国际法渊源的国际条约 条约必须信守 诚实和正直地履行条约,不仅按照条约的文字、而且也按照条约的精神履行条约;要求不仅以任何行为挫败条约的宗旨和目的的,而且予以不折不扣的履行。 《联合国宪章》 各国应尊重由条约与国际法其他渊源而起之义务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凡有效之条约对其各当事国有拘束力。 什么是“条约”? 条约是国家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或国际组织之间所缔结的以国际法为准的国际书面协定。(《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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