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完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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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完善

目 录 内容摘要 1 关键词 1 一、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2 (一)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起源 2 (二)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发展现状 3 二、当前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 5 (一)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体系不健全 5 (二)未成年人犯罪处置方式过于单一 7 (三)我国少年刑事审判中的调查、教育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 8 (四)未成年人的保护和矫正体系不健全 10 (五)缺少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各种软硬件 11 三、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措施 11 (一)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体系 11 (二)对刑罚制度的完善 13 (三)对刑事诉讼制度进行完善 13 (四)完善社会调查制度,明确其在少年刑事司法中的地位 14 (五)重视家庭教育 14 (六)加强社会的关注度,建立完善的矫正制度 14 (七)增加未成年人案件的硬件设备,提升办案人员的专业素质 15 结论 15 参考文献 17 试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完善 【内容摘要】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法治的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许多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且这些缺陷和问题不断放大,既包括该制度设计时的缺陷,也包括该制度在实际运用中的问题,比如处罚形式过于单一;调查、教育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等。这些缺陷和问题急需得到改善和解决,应该完善立法、司法程序,并坚持实践中的司法建设,在切实贯彻实施相关政策的同时,也要重视发挥非刑罚处罚方式的功能,在惩治、教育的同时,要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在刑罚的执行过程中要体现出对未成年罪犯的教育、挽救、感化等方针。 【关键词】 未成年人 刑事司法制度 刑事诉讼 青少年犯罪 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主要是指以未成年人为犯罪主体的特殊的刑事司法制度。未成年人是指依照法律不满法定成年年龄的人。世界上各个国家关于法定成年年龄的规定略有不同。在我国,未成年人通常是指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拥有与成年人明显不同的、特殊的生理与心理特点,主要表现为正处于青春发育期、生理变化显著、心理依然不成熟、易怒、易冲动。所以未成年人更容易因情绪变化而导致行为失控,最终实施一些危害性的行为甚至犯罪行为。近年来,我国的犯罪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且犯罪现象日益严重,而青少年犯罪现象也愈加突出,犯罪的低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如何更好地完善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制度是一个值得大家商榷的重大问题。 我国现行刑事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有一些特殊规定。但是,这些规定不够系统,多数规定又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而且缺少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实践中急需的一些制度,不能适应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的需要。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是刑事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促进我国刑事法治建设的良性发展以及社会和谐、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一、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一)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起源 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打击、惩罚涉案的未成年人,而是为了治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指引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在建国初期,不到1%到了世纪70年代时,8.33%。上海市宁区法院1984年成立第一个少年法庭,20世纪90年代,我国先后制定并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同时我国的未成年刑事司法制度已经我国的未成年刑事司法制度已经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组织机构建设滞后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检察院但由于受机构编制检察官公安部门警察机构侦查人员 2.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执行主体不明,职责分工不清 未成年人处于青春发育期,其各方面发育都不成熟,情绪比较容易冲动,行为比较容易失控,且涉世不深,极易被一些人或事迷惑、诱惑或利用。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未成年人犯罪更多的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的责任。而社会大众应该对其怀有一定的宽容之心。相关的刑事司法制度并不是只为了惩罚、打击未成年罪犯,而是为了教育、帮扶他们,促使其尽早、顺利地回归社会。由于未成年人在很多方面都与成年人有所不同,所以在立法、司法、审判等方面也应体现与成年人不同的特殊性,以便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当前我国还没有建立完整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体系减少司法干预原则法庭审判紧张   在刑制定管制、拘役以及有期徒刑却没有在刑罚裁量在量刑过程中要对未成年人从宽,从宽的适用条件在刑罚执行未成年人的减刑、假释制度等全面的规定,并没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适用的标准和条件。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人的减刑条件进行了一定的照顾,但其幅度较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传统的适用缓刑条件上,相关的司法解释中有规定,但是在撤销缓刑与缓刑监督机制上,在非刑罚处罚措施的设置。调查分析提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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