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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法学历真题解析

2002-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学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   不定项选择题:   (2011年)   (一)   甲将一只壶的壶底落款“民國叁年”磨去,放在自己的古玩店里出卖。某日,钱某看到这只壶,误以为是明代文物。甲见钱某询问,谎称此壶确为明代古董,钱某信以为真,按明代文物交款买走。又一日,顾客李某看上一幅标价很高的赝品,以为名家亲笔,但又心存怀疑。甲遂拿出虚假证据,证明该画为名家亲笔。李某以高价买走赝品。请回答第86—87题。   86.关于甲对钱某是否成立诈骗罪,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2011年卷二不定项第86题)   A.甲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成立诈骗罪   B.钱某自己有过错,甲不成立诈骗罪   C.钱某已误以为是明代古董,甲没有诈骗钱某   D.古玩投资有风险,古玩买卖无诈骗,甲不成立诈骗罪   【答案】BCD   【考点】诈骗罪   【解析】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骗行为——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本案中,钱某因为甲的虚假表述产生误解,进而以高价买走壶,钱某的受骗交付财物与甲的隐瞒真相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甲的行为成立诈骗罪。   87.关于甲对李某是否成立诈骗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1年卷二不定项第87题)   A.甲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成立诈骗罪   B.标价高不是诈骗行为,虚假证据证明该画为名家亲笔则是诈骗行为   C.李某已有认识错误,甲强化其认识错误的行为不是诈骗行为   D.甲拿出虚假证据的行为与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甲仅成立诈骗未遂   【答案】AB   【考点】诈骗罪   【解析】诈骗罪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即行为人实施了欺骗行为,欺骗行为使对方产生或继续维持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错误的处分了财产,行为人因此而获得财产,使得被害人财产受到损害。   选项A正确。甲作为古玩店的老板,其对该画是否为赝品是明知的,在顾客李某询问时,故意提供虚假证据,证明该画系名家亲笔,导致李某信以为真后高价买走。因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诈骗。   选项B正确。标价高不意味着诈骗,因为不存在虚构事实且导致对方交付财物的可能,而且,购买人并不一定要以标价购买该画。但当李某询问时,甲故意提供虚假证明证实该画为名家所作时,就有了欺骗李某的故意,而且,甲也是以非法获得财物为目的而实施的,故虚假证据证明该画为名家亲笔则是诈骗行为。   选项C错误。李某有错误认识,但还没有达到要交付财物的目的,正是因为甲的虚假证明才导致了李某维持其错误认识进而高价购买的结果。   选项D错误。二者之间是存在因果关系的,若没有甲的虚假证据证明,则李某就不可能高价购买该画了。   (二)   甲花4万元收买被拐卖妇女周某做智障儿子的妻子,周某不从,伺机逃走。甲为避免人财两空,以3万元将周某出卖。(事实一)   乙收买周某,欲与周某成为夫妻,周某不从,乙多次暴力强行与周某发生性关系。(事实二)   不久,周某谎称怀孕要去医院检查,乙信以为真,周某乘机逃走向公安机关报案。警察丙带人先后抓获了甲、乙。讯问中,乙仅承认收买周某,拒不承认强行与周某发生性关系。丙恼羞成怒,当场将乙的一只胳膊打成重伤。乙大声呻吟,丙以为其佯装受伤不予理睬。(事实三)   深夜,丙上厕所,让门卫丁(临时工)帮忙看管乙。乙发现丁是老乡,请求丁放人。丁说:“行,但你以后如被抓住,一定要说是自己逃走的。”乙答应后逃走,丁未阻拦。(事实四)   请回答第88—91题。   88.关于事实一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1年卷二不定项第88题)   A.甲行为应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拐卖妇女罪实行并罚   B.甲虽然实施了收买与拐卖二个行为,但由于二个行为具有牵连关系,对甲仅以拐卖妇女罪论处   C.甲虽然实施了收买与拐卖二个行为,但根据《刑法》的特别规定,对甲仅以拐卖妇女罪论处   D.由于收买与拐卖行为侵犯的客体相同,而且拐卖妇女罪的法定刑较重,对甲行为仅以拐卖妇女罪论处,也能做到罪刑相适应   【答案】CD   【考点】拐卖妇女罪   【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五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选项B错误。这里的两罪并没有牵连关系,本案中,收买并非为了出卖,即收买行为既非出卖行为的手段行为也非原因行为,出卖是收买行为完成后临时起意的。   选项D正确。收买和拐卖妇女侵犯的客体都是妇女的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二者的客体是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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