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竞合与若干问题研究 .ppt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法条竞合与若干问题研究

五、问题研讨 (一)两组罪名的犯罪竞合问题辨析 1、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 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骗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成立想象竞合犯抑或法条竞合犯? 2、使用假币罪与诈骗罪。 使用假币骗取财物的,成立想象竞合犯抑或法条竞合犯? 五、问题研讨 (二)司法案例的实证考察 五、问题研讨 (二)司法案例的实证考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1〕7号) 第八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五、问题研讨 (二)司法案例的实证考察 “数额巨大” 黄贤平诈骗案(2009年):冒充交警骗取办驾驶证款达122600元,涉嫌招摇撞骗罪被刑事拘留,公诉机关以诈骗罪起诉,法院定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李斌招摇撞骗案(2006年):冒充北京市公安局总队队长和反恐局副局长骗取74600元,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公诉机关以招摇撞骗罪起诉,法院定招摇撞骗罪,且累犯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7年。 崔小竹招摇撞骗案(2003年):冒充某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内司工委副主任骗取现金144680元,财物价值10000元,涉嫌招摇撞骗罪被刑事拘留,公诉机关以招摇撞骗罪起诉,法院改定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五、问题研讨 (二)司法案例的实证考察 “数额特别巨大” 周海明诈骗案(2010年):冒充江西省人民政府驻京办事处主任,骗取人民币31万余元,法院定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邱良麒等诈骗案(2010年):犯罪团伙组成一个网络电话诈骗公司,冒充电信公司、金融部门、公安机关、税务部门,骗取数额达100万余元,法院定诈骗罪,按照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所起的作用,判处各被告人4年至12年有期徒刑不等。 THANK YOU! 法条竞合若干问题研究 11级法学硕士 刑法专业 关立峰 一、法条竞合的概念 (一)法条竞合理论的历史背景 法条竞合的概念来自于大陆法系刑法理论。 德国学者耶塞克称之为“法条单一”——所谓的法条竞合只是假竞合,最终一个法规便足以全面评价犯罪行为。 日本学者大谷实指出,所谓法条竞合,是指一个犯罪事实,存在数个可能适用的法条的情况。 一、法条竞合的概念 (一)法条竞合理论的历史背景 我国:最早论述法条竞合的是马克昌教授。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刑法学界对法条竞合的研究已经具备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在吸收大陆法系刑法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刑法的实际情况提出新的见解。 然而,法条竞合又是学界争议最多、分歧最大的领域之一,“表面上平静无波,实际上各家见解尚处于战国时代”。 一、法条竞合的概念 (二)法条竞合的形成原因 因犯罪主体形成的法条竞合; 因行为的表现方式不同形成的法条竞合; 因犯罪对象不同形成的法条竞合; 因犯罪时间不同形成的法条竞合; 因其他条件形成的法条竞合。 一、法条竞合的概念 (三)法条竞合的本质 法条关系说——法条竞合; 犯罪形态说——法条竞合犯; 折中说——立法层面的法条竞合,司法层面的法条竞合犯。 二、法条竞合的类型 (一)大陆法系刑法理论的法条竞合类型 特别关系、补充关系、吸收关系和择一关系。 特别关系:一个行为既符合特别法的构成要件,也符合一般法的构成要件,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只适用特别法,以一罪论处。 二、法条竞合的类型 (一)大陆法系刑法理论的法条竞合类型 特别关系、补充关系、吸收关系和择一关系。 补充关系:一个行为既符合基本法的构成要件,也符合补充法的构成要件的情形,根据基本法优于补充法的原则,只适用基本法,以一罪论处。 明示的补充关系 默示的补充关系 二、法条竞合的类型 (一)大陆法系刑法理论的法条竞合类型 特别关系、补充关系、吸收关系和择一关系。 吸收关系:一个行为符合两个构成要件,但其中一个构成要件被包含在另一个构成要件中,根据完全法优于不完全法的原则,只适用完全法,以一罪论处。 附随犯 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二、法条竞合的类型 (一)大陆法系刑法理论的法条竞合类型

文档评论(0)

qiwqpu54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