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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小企业发展战略
内容摘要 :
本文首先对中外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分别做了一下介绍,之后对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着重分析了中小企业的经营优势和劣势及中小企业面临的机会和威胁,然后阐述了中小企业的发展趋势及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经营领域。此后作者结合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提出六大战略选择方案,并用经典案例加以说明,同时提示企业经营者必须根据企业的外部环境,内部条件及可取得资源的情况,注重战略谋划的全局性,长期性及权变性。最后,分析了选择战略实施的模式,战略的时空分解及组织结构的整合和战略活动的控制方法。
关键词:战略选择 经营特点 竞争优势 权变性。
目 录
一、 中小企业的界定
(一) 外国的界定标准
(二) 我国的界定标准
二、 中小企业SWOT分析
(一) 中小企业的优势分析(STRENGTHS)
(二) 中小企业的劣势分析(WEAKNESS)
(三) 中小企业的机会(OPPORTUNITIES)
(四) 中小企业面临的威胁(THREATS)
三、 中小企业的发展趋势
(一) 大中小企业将长期并存
(二) 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经营领域
四、 中小企业的战略选择
(一) “小而专,小而精”战略
(二) 拾遗补缺战略
(三) 特色经营战略
(四) 联合竞争战略
(五) 依附战略
(六) 技术创新战略
五、 中小企业经营战略的实施
(一) 选择战略实施的模式
(二) 战略的时空分解
(三) 组织结构的整合
(四) 战略活动的控制
参考文献
一、中小企业的界定
由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不同,因此,各国对中小企业的定义并不是统一的,各国都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加以确定,而且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时期,中小企业的定义也是有所变动的。从各国“中小企业”的概念来说,既有从“量”的角度来定义的,也有从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角度来确定的。关于中小企业“质”的规定性虽然各国尚不统一,但基本是从独立所有、自主经营、和较小的市场份额三个方面来考虑的。第一,独立所有是指企业的业主在在企业中所占有的份额在50%以上;第二,自主经营是指业主本人直接控制企业;第三,较小的市场份额是指在经营领域不占统治地位,或者是企业的定价无法影响市场的均衡价格。在现实经济活动中,这三个方面只要居其一,就可能属于中小企业。如果从“质”的角度对中小企业进行研究还比较容易,但作为国家的宏观管理则比较困难,因此,为了便于政府对中小企业的宏观管理,各国普遍采用“量”的标准来界定中小企业。一般来说,定量界定主要通过雇员人数多少(直接反映劳动力就业情况,以便于劳动部门管理)、资金金额大小(直接反映企业实物形态情况,以便于金融部门开展工作)、营业额的多少(客观反映企业规模状况,以便财税部门工作)来界定。
(一)外国的界定标准
美国的中小企业法规规定:“凡是独立所有和经营,并在某行业领域不占有支配地位的企业均属于中小企业”。根据这一规定美国的小企业管理局对小企业做了定量划分:在制造业中,12个月平均500人以下为小企业,在批发业中,12个月平均500人以下者为小企业,百货店和食品店零售业中,一般情况下过去三年平均营业额350万美元以下的是小企业,在服务业中,一般情况下三年平均营业额未达59万美元的是小企业,日本的《中小企业基本法》规定界定小企业的标准主要有两条,二者只居其一即可。在制造业中,资本金不超过1亿日元或从业人员不满300人者,在批发业中,资本金不超过3000万日元或从业人员不满100人者,在零售和服务业中,资本金不超过1000万日元或从业人员50人以下者均为小企业。在丹麦和爱尔兰等小国,小企业的规模相应也小一些,在丹麦,雇员不超过49人为小企业雇员在50-99人之间为中型企业,200人以上就是大企业了。
(二)我国的界定标准
我国小企业的界定经过了一个不断调整的过程,不同时期划分企业的标准不同,20世纪50年代初期,只把工业企业划分为大型和小型企业两类,当时规定:凡是有机器动力及工作人员总数16人以上的为大型企业,15人以下的为小型企业,50年代后期,改为以工业产品产量表示的企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衡量企业的主要标志。当时规定:钢铁联合企业生产能力5万吨以下的为小型企业。随着生产能力的发展,70年代划分标准又有所改变,我国有关部门在1978年和1988年先后发布过划分大中小企业工业企业的标准,在此基础上,1992年,国家经贸委又重新发布《大中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作为全国工业企业划分与规模的统一标准。不论企业隶属于哪一个部门,均按其所属行业统一标准执行。标准规定,凡产品单一的行业,以生产能力或生产设备作为参考和进行界定。如钢铁联合企业在10万吨以下为小型企业,而发电厂,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为小型企业等。对非工业企业的划分,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主要是根据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年生产经营能力进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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