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二建-法规-精讲班-第32讲:2Z206020: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015年新版.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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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Z206020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本节分值分布 年份 2014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分值分布 2 3 2 1 需必威体育精装版版培训视频请联系QQ××× 二、本节主要考点归纳 (一)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1、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主要负责人不限于法定代表人,而是指对施工单位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董事长、总经理、总裁)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 1)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 ①总承包:特级不少于6人;一级不少于4人;二级及以下不少于3人; ②专业承包:一级不少于3人;二级及以下不少于2人; ③劳务分包:不少于2人; ④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不少于2人。 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对于有分公司的企业集团,集团负责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的,可书面委托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 施工企业是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 施工单位应及时将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情况向建设单位报告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工程项目重大隐患举报,应立即组织核实,属实的要向施工企业下达《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并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施工企业确认重大隐患消除后,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治理报告,并提请解除督办 (二)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1、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建造师)的人员担任 2、主要责任 (1)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全面负责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4)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5)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 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 ,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三)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1、总承包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定安全生产责任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1)分包合同应当明确总分包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在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但约定责任不得与法定责任相抵触 (2)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3)负责向有关部门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上报安全事故 (4)自行完成主体结构的施工 (5) 分包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定安全生产责任 (1)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2)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四)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知情权和建议权 (2)安全防护用品的获得权 (3)批评、检举、控告权及拒绝违章指挥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4)紧急避险权: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5)获得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赔偿的权利 (6)请求民事赔偿权 2、义务 (1)守法遵章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的义务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 (3)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报告的义务 (五)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 1、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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