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公司法学.ppt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企业与公司法学

七、合作企业的期限、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企业的期限 (二)合作企业的终止 (二)合作企业的清算 案例一: 2009年4月,某机械公司(甲方)及台湾某电子公司(乙方)在上海签订了一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合同规定,双方投资组成合作经营企业海港电视公司,合作期限为20年,合作企业注册资本为200万美元,中方投资比例为70%,即140万美元,台方投资比例30%,即60万美元。中方的投资方式为土地使用权、货币、设备、台方的投资方式为货币、专有技术设备。合同还规定,合作企业引进的全套设备由台方负责办理。合作企业的收益分配采用产品分成方式,中方为71%,台方为29%。合同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台方按要求提供了全套设备,价款为100万美元,中方汇出70万美元。台方由境外名誉汇出30万美元。合作经营期限内,由于台方所提供的专有技术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致使彩电质量不佳,产品销路不畅,企业出现亏损。合作双方为此多次发生纠纷。2010年,台湾某电子公司未经合作他方同意,竞与英国某公司签订一份转让其在海港电视公司权利义务的合同。上海某机械公司表示反对,但台方置之不理。 案例二: 中国某企业及新加坡某公司拟在中国组建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双方草签了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了下列事项:合作企业注册资本100万美元,其中外方占22%,中方占78%;外方出资中包括一套价值10万美元的设备,于合作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3个月运抵企业所在地;中方出资中的30万美元为现金,由中方向银行借贷,合作企业以设备提供担保;合作企业头5年的利润分配,中外双方各按50%的比例进行分配;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均由外方担任;如企业经营不善,双方在合作期限内可以减少注册资本。 第三节 外商独资企业法 一、概念、特征 1、概念:是指依照中国的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投资并拥有,由外国投资者独立经营管理、独享利益和承担风险、自负盈亏的企业。 2、特征 ①外资企业是依照中国的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 ②外资企业全部资本由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投资并拥有。 ③外资企业由外国投资者独立经营管理、独享利益和承担风险、自负盈亏的企业。 二、外资企业的设立 (一)设立程序 1、提出报告 2、申请审批 3、登记 (二)申请文件 三、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 (一)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或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 (二)组织机构 四、注册资本、出资 (一)注册资本 1、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 2、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 (二)出资 1、出资方式 ①货币;②机器设备 ;③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 2、出资期限 (三)土地使用权及其费用 1 、取得: 2 、取得程序: 3 、转让: 4 、费用 : 5 、使用年限: 五、其他规定 (一)设立监管 (二)进出口监管 (三)税务监管 (四)外汇管理 (五)财务监管 六、期限、终止及清算 (一)经营期限 (二)终止   1、经营期限届满;   2、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外国投资者决定解散;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4、破产;   5、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   6、外资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已经出现。 ?(三)清算 第六章 国有企业法律制度 第一节 国有企业法概述 一、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是指企业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的,依照法定程序设立,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商品生产者和商业经营者,是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组织。 二、国有企业法的概念 国有企业法是指专门用来调整国有企业在组织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含义包括: 1、国有企业是企业的一种,一般企业法已经确定了的规范,国有企业也应该适用,不必在纳入国有企业法的范围; 2、国有企业以一般民商事主体的身份参加民商事活动,其地位于及非国有企业及自然人无异,所以可以适用一般的民法和商法。 三、国有企业法的性质 国有企业法在总体上属于经济法的范围。但在具体分析上存在不同看法: 1、国有企业法“属于经济法中的主体制度或企业制度,它及民法中的主体制度和企业制度—自然人和法人的一般人格制度、自然人独资经营和合伙经营的企业制度等,共同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加以法律规范”。 2、国有企业属于经济法的三大组成部分之一—国家投资经营法的范围,国有企业法和国家投资法二者共同组成了国家投资经营法。 四、国有企业法的特征 1、国有企业法是一种组织法 2、国有企业法也具有政策法的特质 五、国有企业法的构成 (一)国有企业立法的依据 1、法律依据 2

文档评论(0)

htfyzc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