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及终止.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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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及终止

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及终止 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履行是指义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义务人要履行其全部义务(含附随义务),必要时相对人要予以协助。 附随义务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大致包括告知、注意、照顾、说明、必威体育官网网址、忠实等义务。 案例1 2000年11月11日,6个蒙面持枪男子闯进南昌市农行洪城分理处抢走人民币50万余元,并将正在那里办理储蓄业务的客户涂序华等人无故枪杀。2001年4月,南昌市中院受理了涂家属状告农行南昌市洪城支行的民事赔偿案。原告以“储户与银行间已形成合法的储蓄合同关系,银行依法应对其营业场所内办理储蓄业务的储户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负责”为由,要求判令农行赔偿其死亡补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合计人民币50万元。 该案于2001年5月底审结。南昌市中院认为,涂序华虽与被告形成储蓄合同关系,但被告在履行合同维护储户的存款利益方面并未违约,故不予赔偿。 思考题:判决是否妥当? 案例2 刘某2000年1月担任新亚服装公司东南亚业务部经理,聘期三年,其掌握服装进出口公司在东南亚市场的销售渠道、客户名单等重要商业信息。2003年1月,刘某三年聘期届满后筹措资金于当地成立辰星制衣厂,利用其在新亚服装公司任职期间所掌握重要信息,使辰星制衣厂的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而新亚服装公司则由于其主要客户被刘某挖走,造成公司业务量日渐缩小,为此,2003年5月,新亚服装公司向法院起诉刘某,要求刘某赔偿损失,而刘某则提出,其与新亚服装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不再负有任何合同义务,拒绝新亚服装公司的赔偿请求。  合同的履行的分类 一、完全正确的履行 二、不适当履行 1、履行迟延:期限届满,能而未及时履行 2、加害履行:虽然履行,但造成其他损害 三、不履行 1、履行不能:不可归责于债务人 2、拒绝履行:能履行而拒不履行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其履行债务的权利。 作用:免去自己履行后得不到他方履行的风险 同时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构成要件 1、须由同一双务合同(当事人互负义务的合同)互负债务。 2、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注意分期付款,如加工承揽合同) 3、对方未履行债务。(拒不履行或不符)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债务)是可能履行的。(否则适用合同解除制度) 案例3 甲与乙约定,三日后,甲向乙支付人民币5000元,购买乙的二手笔记本电脑。三日后,甲找到乙,称丙因急事向其借款,使得甲现金不足,要求先支付1000元,取得电脑,余款一月内付清。乙拒之。 不安抗辩权(重要) 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接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68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69条 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案例4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汽车修理合同,约定甲为乙先后修理出租车12辆,每辆1.5万元。全部修理完毕3个月后支付修理费。修至第7辆时,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偿还其一年前所欠丙的汽车修理费45万元。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其汽车修理费9万元,并解除合同。乙辩称,未到付款期,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 ,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案例 甲乙订有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于6月1日前交货,乙收到货后1个月内付款。 1. 甲在5月8日要求乙付款,乙拒绝。 2. 过了6月1日甲未交货,但要求乙付款,乙拒绝。 3. 甲于6月1日交货,乙于8月8日付款,后查知甲交的货有小部分残次品。 成立要件: 1. 双方债务已到期 2. 有先后顺序 3. 双务合同 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指的是合同内容(条款)的变更,而非合同当事人的变更。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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