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docVIP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doc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投资是指投资主体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存量资产(有形的或无形的)投放于某种对象或其他单位,以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行为。投资形式包括建设、改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项目投资,资产置换与收购、兼并与设立公司,以及出资于其他公司等股权投资。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集团公司全资、直属和控股公司。 第二章 投资方向与范围 第四条 坚持以电源为主、多元发展的原则,主要投资于电力项目,也可以适当投资于与电力关联的非电力项目。所有投资行为,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必须经过可行性研究论证。不投资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 第五条 电力投资项目应选择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好,有利于提高集团公司近期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电源项目。 第六条 非电力项目投资主要指与电力关联密切的上游和下游产业,包括煤炭、天然气、发电设备、高新技术、环保产业、金融保险、信息咨询和运输等企业。 第三章 资金筹集 第七条 投资项目均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和资本金制度,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投资项目资本金的主要来源有:公司收益:折旧:按规定程序盘活存量资产取得的产权交易收入;经国家批准发行股票、长期债券;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 第四章 投资管理机构 第九条 集团公司设立计划投资管理委员会,对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计划投资管理委员会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行审议并为总经理办公会提供审批建议。 第十条 集团公司计划投资管理委员会主任由集团公司分管发展和投资的领导兼任,成员由总经理工作部、计划发展部、财务产权部、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部、市场营销部、工程建设部、科技环保部、综合开发部、监察审计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计划投资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审议集团公司的发展规划和中长期投资计划。 (二)审议集团公司年度综合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调整计划他专业计划。 (三)审议集团公司拟投资的项目,包括新建、扩建的电源项目。 (四)审议限额以上电源技术改造项目和限额以上非电力项目。 (五)审议集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兼并与收购、资本运作方案。 (六)审议集团公司重大直接融资方案。 (七)审议集团公司对境外投资的项目。 (八)审议集团公司认为应由计划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计划投资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划发展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编制和汇总集团公司拟投资的新建、扩建、限额以上技术改造电力项目,限额以上非电力项目,小型基建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及集团公司重大直接融资、资产重组、公司兼并与收购、资本运作方案。 (二)编制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调整计划建议。 (三)负责整理汇总计划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或党组会决定。 (四)组织落实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或党组会审定的重大投资事项,对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分析。 (五)负责计划投资管理委员会的其他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相应设立计划投资管理委员会,负责提出本企业年度综合计划和拟投资项目的建议,报集团公司。 第五章 投资管理程序及审批 第十四条 根据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电力市场需求情况,选定集团公司拟投资项目,编写投资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五条 新建、扩建电源项目,按以下程序管理: (一)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提出拟投资项目建议,经集团公司计划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项目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后,即开展前期工作和组建项目筹建处。 (二)项目单位(或筹建处)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初步可行性研究(或预可行性研究)并经审查通过后,编写项目建议书上报集团公司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及省级主管部门分别上报国家综合经济管理部门。 (三)项目单位(或筹建处)根据集团公司上报的项目建议书,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书上报集团公司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主管部门。 (四)项目单位(或筹建处)根据集团公司上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开展初步设计工作,落实新开工条件,提出开工申请上报集团公司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主管部门,集团公司根据新开工条件落实情况,上报开工报告。 (五)国家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正式批复项目建议书后,由项目单位(或筹建处)与投资方协商,成立项目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六条

文档评论(0)

pangzilva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