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第18章 特殊程序.ppt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民诉法第18章 特殊程序

第十八章 特殊程序 第一节 特殊程序总论 第二节 民诉法15章规定的特殊程序* 第三节 督促程序* 第四节 公示催告程序* 第一节 特殊程序总论 一、特殊程序的概念 特殊程序,是指与通常诉讼程序相对应的、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包括:非讼程序和特殊的争讼程序 特殊程序的基本原则主要有:法院职权主导,限制当事人主义、书面审理、不公开审理、自由证明和释明 二、特殊程序的构成(适用范围) 1、非讼程序—如民诉15章规定的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等 2、特殊争讼程序—如海事争讼、人事争讼程序(婚姻纠纷案、亲权或亲子纠纷案) 三、特殊程序的共同规则(特点) (一)特殊程序优先适用 (二)只确认某种法律事实或者某种权利的实际状况,如有实体争议,应终结非讼程序 (三)没有利害关系相冲突的双方当事人 (四)审判组织特别(除选民资格案、重大疑难案外,均为独任审理) (五)实行一审终审 (六)审结期限较短(立案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 (七)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 (八)免交案件受理费 第二节(一)选民资格案件程序 一、选民资格案件的概念 选民资格案件,是指公民对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资格名单有不同意见,向选举委员会申诉后,对选举委员会就其申诉所作的决定仍然不服,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选民资格案件审理程序的特点 (一)选民资格案件不同于有关公民民事权利义务的私法上的争讼案件 (二)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以公民对选民名单的申诉为前置程序 (三)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仅解决选民资格问题 (四)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与裁判均有时间限制 三、审理选民资格案件的程序规定 (一)选民资格案件的管辖由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人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的公民 (三)选民资格案件的诉讼参加人 (四)选民资格案件的审判组织必须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五)对选民资格案件的裁判,不得上诉和再审 第二节(二)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案件程序 一、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审理程序 (一)宣告公民失踪案件 公民离开其最后居住地不知去向、下落不明,经过法律规定的期限仍无音讯,人民法院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判决宣告该公民失踪,并为其指定财产代管人的案件,称为宣告失踪案件。 (二)宣告公民失踪的条件 1、存在宣告公民失踪的法律事实 2、有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 3、申请采取书面形式提出 4、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 (三)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审理 申请与受理 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3个月) 作出判决 (四)宣告公民失踪的法律后果 设立财产管理人,失踪人的权利能力及诉讼权利能力不因宣告判决而消灭 (五)被宣告失踪的公民重新出现的处理 可依申请判决撤销原宣告判决,财产管理人返还财产 二、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审理程序 (一)宣告公民死亡案件 (二)宣告公民死亡的条件 必须存在公民下落不明的事实 公民下落不明必须达到法定期限(4年、2年及例外规定) 有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申请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 (三)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审理 申请和受理 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1年及3个月) 判决 (四)宣告公民死亡的法律后果 该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及诉讼权利能力在其原住所地或原居住地范围内终止 (五)被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的处理 可依申请判决撤销原判决,民事权利能力及诉讼权利能力完全恢复。 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人身关系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节(三)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程序 一、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二、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审理 (一)申请与受理 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定事由 由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申请 受申请人民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 (二)进行审理 (三)必要时进行医学鉴定 (四)作出判决 三、确定监护人(民通第17条) 四、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判决的撤销 第二节(四)认定财产无主程序 一、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概念 二、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的条件 申请认定的财产必须是有形财产 财产确实失去了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权利归属长期无法确定 财产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持续状态已满法定期间(一般为招领公告期间) 必须有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三、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审理 (一)申请和受理 (二)公告(1年) (三)判决 四、认定财产无主判决的撤销 第三节 督促程序 一、督促程序含义、性质 催促限期履行金钱债务的非讼

文档评论(0)

dajuhyy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