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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褫”字音義辨正 蕭旭 江蘇省靖江市廣播電視臺 《說文》:“褫,奪衣也,讀若池。”有二點要辨正,一是釋義“奪衣也”,二是讀音“讀若池”。 (一)釋義辨正 1.關於釋義“奪衣也”,段玉裁曰:“奪當作敓。許訓奪爲遺失,訓敓爲彊取也。此等恐非許原文,後人以今字改古字耳。《周易·訟》:‘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侯果曰:‘褫,解也。’鄭玄、荀爽、翟玄皆作‘三拕之’。荀、翟訓拕爲奪。《淮南書》曰:‘秦牛缺遇盜,拕其衣。’高注:‘拕,奪也。’拕者,褫之假借字。引伸爲凡敓之偁。”惠棟曰:“《訟》:‘終朝三褫之。’《說文》云:‘褫,奪衣也,讀若池。’鄭康成本作‘三拕之’,音徒可反。棟案:《淮南·人間訓》云:‘秦牛缺遇盗,拕其衣被。’髙誘曰:‘拕,奪也。’是拕與褫字異而義同。”桂馥曰:“奪當為敓。”朱駿聲曰:“按:敓衣也。”沈濤曰:“褫本奪衣,故字從衣,而引申之,凡奪物皆謂之褫。” 段氏的意見是:“褫”就是“搶奪”、“彊取”義。所以段氏依《說文》敓訓彊取,改“奪”作“敓”。治《說文》諸家無異説。然段氏所引的《易》侯果注“褫,解也”,《釋文》引王肅説同,明顯不支持他的結論。段說非也。“奪”不是“敓”的借字,而應當是“捝”的假借,讀他臥切(tuò),經典多借用“脫”字為之。“脫”、“解”同義。《慧琳音義》卷55引《說文》作“褫,謂解衣也”,又卷98引《說文》作“脫衣也”,雖皆以義改作,非《說文》舊本,然亦得其正解矣。《廣雅》:“褫,敓也。”《玄應音義》卷6引同,云“敓音奪”;又卷18引徑作“褫,奪也”。“敓”、“奪”亦並為“捝”借字。《慧琳音義》卷81:“褫脫:《蒼頡篇》云:‘褫,撤衣也。’”又卷98:“褫龍:《考聲》:‘解衣也。’《蒼頡篇》:‘撤衣也。’”所引二書解為“解衣”、“撤衣”,與侯果、王肅說合,這也是“褫”非“搶奪”、“彊取”義的有力證據。《國語·齊語》:“脫衣就功。”韋昭注:“脫,解也。”“奪衣”即“脫衣”,亦即“解衣”也。今吳語猶謂脫無紐扣之套衣為tuò。 2.這一節考察古書中“奪”與“捝”、“脫”、“蛻”通假的情況。 2.1.《山海經·中山經》:“其木多檀柘,其草多薤韭,多葯,空奪。”郭注:“空奪,即蛇皮脫也。”郝懿行曰:“案:郭知空奪即蛇皮脫者,《玉篇》、《廣韻》並云:‘??,蟬脫??皮。’蓋空字後人加虫作??也。《説文》云:‘蛻,蛇蟬所解皮。’《廣韻》云:‘蛻,又他臥切。’與奪聲近。奪古字作敓,疑空奪本作空蛻,譌蛻為敓,又改敓為奪耳。”郝氏前説謂“空”即“??”,是也。空皮為??,土空龕為埪,器物朴為椌,空心草為??,稻稈為?,衣袂為??(??), 信慤為悾,鼓聲為??,其義一也,皆取空虛為義,各加義符以製專字耳。郝氏後説謂“奪”、“敓”為“蛻”之譌,則失之。“奪”就是“捝”的假借,表示“解皮”義的專字從虫作“蛻”,亦借用“脫”字為之。 2.2.《漢書·匈奴傳》:“其親豈不自奪溫厚肥美齎送飲食行者乎?”《史記·匈奴傳》“奪”作“脫”。此例“脫”讀為“奪”,實為“敓”。然可證二字古音近也。 2.3.《後漢書·黨錮傳》:“豈可以漏奪名籍,苟安而已?”劉攽曰:“案:文奪當作脫,脫作奪音耳,字不可通。”《白帖》卷26引作“漏脫”,《御覽》卷420引《續漢書》亦作“漏脫”,《通鑑》卷56、《通鑑紀事本末》卷8、《東漢會要》卷25、《兩漢筆記》卷12同。唐、宋人引用,皆易作通用字“脱”耳。“奪”非譌字,錢大昕曰:“奪,本脫失之正字。”宋文民亦指出“奪”為正字,而未引錢説,或未之見也。惠棟曰:“《續漢書》作‘漏脫’,奪與脫古字通,見《山海經》注。”周壽昌曰:“奪,去也,見《廣雅·釋詁三》。奪即敓……奪、脫本通,即作去字訓,亦無庸改作脫也。”劉攽疏于小學,改字每失之,此其一例耳。 2.4.《文選·雜體詩》:“燮燮涼葉奪,戾戾颸風舉。”吕延濟注:“奪,落。”奪亦讀為脫、蛻,故訓落。今吳語猶謂葉落為蛻。《類聚》卷1南朝宋·謝莊《月賦》:“洞庭始波,木葉微脫。”正作“脫”字。 2.5.《慧琳音義》卷75:“鳥捝:義與奪字同。《正字辯或》云:‘捝,解也,免也。’”“捝”即“脫”正字。慧琳明確指出“奪”、“捝”義同。此條為《道地經》卷1《音義》,檢經文作“或時鳥梲,吞足亦蹈。”“梲”即“捝”,木旁扌旁易混。 2.4.《後漢書·劉般傳》:“皆使與奪田同罪。”李賢注:“華嶠《書》奪作脫也。”此例“脫”讀為“奪”,實為“敓”。然亦可證二字古音近也。 3.這一節考察古書中的同源詞。 3.1.《説文》:“捝,解捝也。”《玉篇》:“捝,解也。”字或作?,《玉篇》:“?,他果切,俗云落。”字或作墮,《淮南子·要略》:“解墮結細(紐)。”王念孫曰:“墮亦解也。《廣雅》:‘墮,脫也。’《論衡·道虛篇》:‘龜之解甲,蛇之脫皮,鹿之墮角。’是墮與解、脫同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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