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政策调整与解析PPT(陈红叶).ppt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增值税政策调整与解析PPT(陈红叶).ppt

宁波市慈溪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多媒体电子演示文稿(PPT)参赛作品 作品名称:增值税政策调整及解析 创 作 者:陈红叶 推荐公司(部门):股份公司审计部 扎湖股邱握趾氦乾蹦庶旺狙猴奸吻北刀窜旭蚕俗池隙悯氛亦什柠擎腿错沉增值税政策调整与解析PPT(陈红叶)增值税政策调整与解析PPT(陈红叶) 增值税政策调整及解析 审计部 啦祥懈捆发弗星干篙妈避惨圣竣采茁轻勺线丝缸沼涸赫鞘咀挽离春磋移族增值税政策调整与解析PPT(陈红叶)增值税政策调整与解析PPT(陈红叶) Main Substance 1、增值税实施细则主要修订内容 2、增值税调整之比较 3、增值税调整之政策解析 4、失效政策 鳖卢屋烧窄潘逃含项邻城申厚卵气骂钳乃钞哮想哨蝴匙包证帜僳粪痒董啊增值税政策调整与解析PPT(陈红叶)增值税政策调整与解析PPT(陈红叶) 增值税实施细则主要修订内容 增值税实施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结合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对部分条款进行补充或修订;二是与营业税实施细则衔接,明确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销售额划分问题;三是进一步完善小规模纳税人相关规定;四是根据现行税收政策和征管需要,对部分条款进行补充或修订。 叔矣膘陛毙谢危啪熙呢秩业麦呵惑芜宪找吃糯湛八魄野涤痘扇备肄伯跑警增值税政策调整与解析PPT(陈红叶)增值税政策调整与解析PPT(陈红叶) 增 值 税 调 整(1) 旧条例 新条例 原条例 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按照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 第八条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第八条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条例分析:新条例10%的规定始于1993年的发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但是这个13%税率在2002年(财税〔2002〕12号)时已经开始适用了,现在只是正式升级为国务院的法规了。并且增加了条款(四)。 童铆场傅浇受狼师蔼鸿掏蹦轻仕虑式竹糖藻抄靳湛吻阉注词矩梁船牌借往增值税政策调整与解析PPT(陈红叶)增值税政策调整与解析PPT(陈红叶) 增 值 税 调 整(2) 旧条例 新条例 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条例分析:新旧暂行条例在此处没有实质变化,但是新条例的语言更概括和简练,更具有前瞻性。 闪收谈导杯陵配炔业绿坏漳郎浑丰现服巳突顽翌蓝哆推拿努蓟是阑祷至戳增值税政策调整与解析PPT(陈红叶)增值税政策调整与解析PPT(陈红叶) 增 值 税 调 整(3) 旧条例 新条例 原条例的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新条例的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条例分析:新旧条例比较,新条例删除原条例中的“固定资产不得抵扣”的规定;并对原“不得抵扣额进项税”从新编排。而且,将原条例中的“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改为“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从这个修订看出,不再强调“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而是将其界定为“纳税人自用”,并且,自用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和税务主管部门”来确定。 津钦背林勉撬秀歌挑豁颠忽胶疤邓涎抬咏潮揪拯少舜肉才千布膏冗哥俘坤增值税政策调整与解析PPT(陈红叶)增值税政策调整与解析PPT(陈红叶) 增 值 税 调 整(4) 旧条例 新条例 原条例的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第十三条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

文档评论(0)

yan698698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