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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犯罪对策第十三章 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的系统工程研究犯罪原因...
第四篇犯罪对策 第十三章 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的系统工程 研究犯罪原因的目的在于有效地设计犯罪对策 一、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的含义 就是在各级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机关、工厂、学校、部队、街道、农村等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实行政法机关的专门工作和群众工作相结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思想的、行政的、教育的、文化的、道德的和法律的各种手段、预防犯罪,打击犯罪,改造犯罪,挽救失足者,教育和保护青少年,不断消除产生犯罪的原因和条件,增强防卫,减少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注意建设的顺利进行。 1、领导问题2、力量问题3、手段问题4、针对对象 5、目的问题;二、综合治理方针的提出及其客观依据 1、时间:1981、1、5 2、背景: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武汉五城市治安会上提出来的 3、内容:全党动手,发动群众,进行综合治理 4、目的:教育人,挽救人,改造人 5、客观依据:(1)社会治安的复杂性决定了实行综合治理的客观必要性(犯罪原因的多面性、犯罪情况的复杂多样性) (2)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决定了实行综合治理的客观可能性;;四、建立完善的工作体系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社会各部门明确职责,相互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2、有利于预防和减少犯罪。 3、有利于综合治理方针的贯彻落实和整体效应的发挥 五、综合治理违法犯罪系统工程图 违法犯罪的预测:微观预测和宏观预测 违法犯罪的预防:微观预防(家庭、学校、社区预防) 宏观预防(社会预防、治安预防、刑罚预 防) 违法犯罪的处理:社会帮教,纪律处分、工读教育 、行政处罚、刑事制裁 违法犯罪人员的改造:自我改造、教育改造、劳动改造; 第十四章 犯罪的预测 1、预测:是对事物发展的未来状况先进行预测和估计 2、犯罪预测:就是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一定社会内未来犯罪现象的种类、数量、发展趋势以及特定个体犯罪或在犯罪的可能性等内容,所进行的推测和估计。 3、犯罪预测的种类和内容: 根据预测的范围,把犯罪预测分为宏观和微观预测 根据预测的期限,预测分为短期预测、中期预测、长期预测 根据预测的内容,可把犯罪预测分为犯罪率预测、犯罪类型预测、犯罪主体预测、犯罪手段预测;第十五章 犯罪的预防 一、基本原则:1、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结合 2、治本与治标相结合 3、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 4、宏观预防与微观预防相结合 二、犯罪预防的体系:两道防线体系:宏观和微观预防相结合 三道防线预防体系: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社会预防 四道防线预防体系:社会预防、心理预防、治安预防和刑罚预防相结合 ;第十六章 对违法犯罪的处理 1、处理方针:综合治理社会治安 2、处理方法:社会帮教 社会帮教的对象有三类:1)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可能继续进行违法犯罪的青少年 2)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和少年管教以及工读学校教育后,仍然表现不好,有可能继续违法犯罪的青少年 3)属于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决定第四条规定的青少年。 下列青少年不能列入帮教对象 1)已统治违法或轻微犯罪活动半年以上 2)刑满释放后、解除劳教或少年管教以及经工读学校教育后,未在发现表现不好的 3)偶尔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 4)仅有违反行政纪律、厂规、校规的;纪律处分 就是对违反本单位制定的行为规则而给予的制裁 工读教育 就是以教育部门为主,公安机关配合,专门对犯有轻微罪错的请少年学生进行教育、挽救的一种带有一定强制性的教育形式 教育的对象:12周岁至17周岁,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不适宜留在原学校就读,但又不够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或刑事处罚的中学生,以及那些被学校开除或自动退学、流浪在社会的17周岁以下的青少年 ;行政处罚 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人所采取的行政性强制措施的总称。根据批准机关的不同,可以把行政处罚分为由公安机关实施的行政处罚和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处罚两大类。 一、治安管理处罚:是对情节轻微、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适用的处罚措施(警告、罚款、拘留) 二、劳动教养 劳动教养是指对于违反法纪而又不宜于或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实行一定期限的强制性教育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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