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海安县行政中心阅览室图书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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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行政中心阅览室图书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J2009150 江苏省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九年九月七日 谈 判 邀 请 我中心受海安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海安县档案局(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海安县行政中心阅览室图书、期刊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文件编号:J2009150 项目名称:海安县行政中心阅览室图书、期刊采购。 数量及要求:详见《海安县行政中心阅览室图书采购清单》(附件三)。 三、付款方式: 货物全部到齐经验收无异议后的两个月内付清。 三、交货时间:成交供应商必须在谈判结束后15日内全部送达。 四、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江苏省内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 3、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4、提供无盗版盗印图书及服务的承诺书。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09年9月18日下午3:00-3: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招标组44号窗口 五、谈判时间:2009年9月18日下午3:40(北京时间) 六、谈判地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七、谈判文件发售: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可自行下载谈判文件,如决定参与谈判,则在2009年9月17日上午11:00前,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非常重要)传真或送至我中心登记,未登记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 八、谈判主持:江苏省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江苏省海安县长江中路86号三楼 联系人:苏立珍 电话:0513 0513(FAX) 开户行:江苏海安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户 名: 海安县财政局结算中心 银行帐号:3206213001241000001317 九、采购单位:海安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海安县档案局 联系人:周健 联系电话:0513信息发布网站: / / 谈 判 说 明 我中心受海安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海安县档案局(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海安县行政中心阅览室图书、期刊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谈判项目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海安县行政中心阅览室图书、期刊采购。数量及要求详见《海安县行政中心阅览室图书采购清单》(附件三)。 (二)相关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单位提供《海安县行政中心阅览室图书采购清单》的图书、期刊数量及要求(含出版社、出版时间、复本数等)进行采购,所有图书、期刊必须为正版新书,无盗版盗印。 2、图书供书时随书提供标准的MARK数据,数据格式要与县图书馆对接,得到县图书馆确认,提供方式为E-MAIL或随包配磁盘。 3、供应商一经确定,成交供应方在规定时间内贴好书标、条形码。 (三)付款方式: 货物全部到齐经验收无异议后的两个月内付清。 (四)交货时间:成交供应商必须在谈判结束后15日内全部送达。 (五)合同订立:本次采购活动由中标单位与海安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签订供货合同,并报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二、谈判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江苏省内注册资金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营业经营许可证(1)资格文件均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出版物经营许可证c.税务登记证(2)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报价附件)(4)材料。a.报价中包括图书、期刊、包装、运输、装卸、税金等全部费用,即图书、期刊等送达海安县行政中心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b.报价方式按采购方提供的清单中所有图书、期刊分别填报单价及总价。 3、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参加谈判单位无论是否中标谈判响应文件一概不退。 (2)封袋上应写明参加谈判的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签封时间等。 (3)所有谈判响应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4)参加谈判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正、副本,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谈判响应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三)保证金: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须在谈判现场提交保证金人民币500元,谈判结束后,未成交的单位,正常履行了谈判合法程序的当场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成交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或拒绝签订合同,或不遵守谈判程序的未成交单位,其保金不予退还;被确立为成交候选单位或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在公示期后或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应须是现金。不管成交与否参加谈判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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