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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集体合同 第一、二、三节
第八章集体合同 一、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指工会或职工代表代表全体职工与用人单位或其团体(即集体协商双方当事人)之间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2008年7月,沃尔玛中国总部工会及深圳区15个营运单位的工会,历时一年半与沃尔玛的集体谈判最终签订了集体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和员工培训等五个方面。其重点包括: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每年12月工会与公司就下一年度工资整体增长幅度进行协商;2008年、2009年工资平均增长幅度为“9+1”,即工资平均增长9%,同时公司提供1%用于升职和特别调薪;公司的最低工资要明显高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在沃尔玛工作满3年的员工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 沃尔玛的8500名员工既然个人已经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为何还要签订集体合同? 2007年3月,华侨城集团总部及其下属公司等十家企业分别与各自工会签订了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集体合同,这也是深圳市工会系统第一次规模性地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 (3)劳动关系的内容包括工时、定额、工资、保险、福利、安全卫生等多个方面,若都由劳动合同具体规定,不利于劳动关系的及时确立; 集体合同对劳动关系的主要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后,劳动合同只需要就单个劳动者的特殊情况作出约定即可。 1、《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 第51-56条 2、《劳动法》第33条、34条、35条 3、 《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颁布,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一)集体合同的特点 1.集体合同是一种劳动协议,不是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与企业之间达成的民事协议,它以劳动关系为存在的基础,本质是提升劳动条件,是规定全体职工与企业之间整体性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一种协议。 2.集体合同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协议。特定的当事人,一方是劳动力使用者即企业和事业单位.另一方是劳动力所有者.即全体劳动者。 3.集体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其生效要经过特定程序。 法律规定,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就有关内容达成集体合同文本,并将文本提交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集体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合同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是单个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合同;集体合同是劳动者集体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同,故又称为团体协约或团体合同。 2.合同的目的不同。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劳动关系;签订集体合同的目的是在劳动关系已经建立的基础上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标准和劳动待遇。 3.合同的内容不同。单个的劳动合同规定的是单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包括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集体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全体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内容是全体职工普遍关心的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和劳动待遇等。 4.合同的形式不同。按照要求,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同时,对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也加以保护;而集体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否则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5.合同的生效方式不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签字盖章后,劳动合同即成立;而依照我国有关法规的规定,集体合同须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才能生效。 6.合同的效力不同。劳动合同对单个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法律效力;集体合同对签订合同的单个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所代表的全体用人单位,以及工会和工会所代表的全体劳动者,都有法律效力。 (三)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1.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 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2.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3.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小张于2009年10月进入寿光市一家发制品公司工作。出于保护自己权益的需要,小张多次要求公司订立劳动合同,但均遭拒绝,2010年3月10日,小张从该公司离职,随后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另一倍工资4300余元。 仲裁庭审中,发制品公司提交了一份集体合同,并以此辩称无需再与小张订立劳动合同,因而不需要支付另一倍工资。?? 录用通知书能否代替劳动合同 ? 2010年2月,山东济南某广告公司进行了一次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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