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被系统程序自动判定探测到侵权嫌疑,本站暂时做下架处理。
- 2、如果您确认为侵权,可联系本站左侧在线QQ客服请求删除。我们会保证在24小时内做出处理,应急电话:400-050-0827。
- 3、此文档由网友上传,因疑似侵权的原因,本站不提供该文档下载,只提供部分内容试读。如果您是出版社/作者,看到后可认领文档,您也可以联系本站进行批量认领。
查看更多
《防洪标准》(GB50201-1994)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防 洪 标 准
建标
发布 实施
国 家 技 术 监 督 局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防 洪 标 准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防洪标准 的通知
建标 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 号文的要求 由水利部会同有
关部门共同制订的 防洪标准 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 防
洪标准 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
起施行
本标准由水利部负责管理 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水利水电规
划设计总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四年六月二日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目 次
总 则
城 市
乡 村
工矿企业
交通运输设施
铁 路
公 路
航 运
民用机场
管道工程
木材水运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的等别和级别
水库和水电站工程
灌溉 治涝和供水工程
堤防工程
动力设施
通信设施
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
附录 本标准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标准分享网 免费下载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总 则
为适应国民经济各部门 各地区的防洪要求和防洪建设的
需要 维护人民生命财产的防洪安全 根据我国的社会经济条
件 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 乡村 工矿企业 交通运输设施 水
利水电工程 动力设施 通信设施 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等防护
对象 防御暴雨洪水 融雪洪水 雨雪混合洪水和海岸 河口地
区防御潮水的规划 设计 施工和运行管理工作
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应以防御的洪水或潮水的重现期表
示 对特别重要的防护对象 可采用可能最大洪水表示 根据防
护对象的不同需要 其防洪标准可采用设计一级或设计 校核两
级
各类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 应根据防洪安全的要求 并考
虑经济 政治 社会 环境等因素 综合论证确定 有条件
时 应进行不同防洪标准所可能减免的洪灾经济损失与所需的防
洪费用的对比分析 合理确定
下述的防护对象 其防洪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港口钢材装卸作业安全技术要求》(JT∕T 245-2011).pdf
- 《港口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1-1998).PDF
- 《滚装码头设计规范》(JTS165-6-2008).pdf
- 《灌溉用过滤器基本参数及技术条件》(SL470-2010).pdf
- 《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SL 482-2011).pdf
- 《点支式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程》(CECS127:2001).pdf
- 《灰铸铁件》(GB9439-2010).pdf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pdf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 2.3-93.pdf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1).doc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