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专业发展评鉴推动小组.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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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基本概念 壹、教師評鑑之意義、目的與內涵 貳、名詞與問題釐析 參、教育部補助試辦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 評鑑計畫 教師評鑑之意義 針對教師表現所做的價值判斷和決定的歷程,以協助教師專業發展,瞭解教師教學績效,並促進學校革新。 教師評鑑之目的 目的涵蓋專業發展與績效責任兩部分: 教師專業發展 教師聘任 教師續聘、停聘、解聘與長期聘任 教師證照頒授 教師生涯階梯之晉升 教師獎勵 學校革新 教師評鑑之內涵 知識 技能 情意 名詞釐析 教師評鑑 針對教師表現所做的價值判斷和決定的歷程,以協助教師專業發展,瞭解教師教學績效,並促進學校革新。 教學評鑑 主要偏向教師的課程設計與教學、以及班級經營與輔導,評鑑範疇較「教師評鑑」為窄。 名詞釐析 教師專業評鑑 是將教師視為專業而對其進行評鑑,其意涵與「教師評鑑」無異。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係指「教師專業發展導向之評鑑」,目的是以協助教師專業發展為主的形成性評鑑,其有別於「教師績效責任導向之評鑑」。 名詞釐析 評鑑推動小組 為「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小組」之簡稱,負責推動學校之教師評鑑工作。 名詞釐析 評鑑人員 係由評鑑推動小組所安排,實際進行校內評鑑之教師。 評鑑人員資格 須取得初階研習證書,具有三年以上正式教學 年資。 名詞釐析 教學觀摩 主要目的在於教學演示與學習,參與觀摩的教師身份與人數沒有特定限制。 教學觀察 主要為瞭解教師之教學表現,提供評量與回饋意見。擔任觀察之評鑑人員由校內「評鑑小組」指定,需具備一定之資格。 名詞釐析 教學輔導教師 學校對於初任教學二年內之教師或教學有困難的教師,得安排教學輔導教師予以協助。 自願參加試辦專業發展評鑑之教師,於評鑑後,由學校依教師整體需求,安排教學輔導教師協助教學有困難之教師改善其教學。 問題釐析 誰來評鑑我?(評鑑人員) 用什麼來評鑑我?(評鑑標準、規準、指標) 評鑑對我有什麼用?(評鑑如何才能真正促進專業成長?) 評鑑將增加我的負擔?(如何有效整合教師目前已經在做的工作?) 評鑑如何有效執行?(如何提供以證據為基礎的評鑑資料?) 評鑑如何促進教師專業發展?(如何結合教師評鑑、專業發展與教學輔導成為教師評鑑系統?) 評鑑如何得以長久持續?(如何落實相關配套?) 教育部補助 試辦中小學教師 專業發展評鑑 計畫說明 目次 背景說明 評鑑目的 評鑑的精神 內容與規準 評鑑方式 評鑑組織、成員與職責 「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內容 試辦經費補助與審查作業 申辦時程 配套措施 Q A 附件:教育部補助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計畫(試辦時程、Q A、實施計畫詳如宣導手冊) 背景說明-法源依據 在「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尚未通過前,現階段暫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教育基本法第9條、第10條、第13條 二、92年9月13日、14日教育部全國教育 發展會議結論與建議事項 推動「教育部補助試辦教師專業發 展評鑑實施計畫」 評鑑目的 本計畫所補助試辦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係「形成性教師評鑑」→和教師績效考核、不適任教師處理、教師分級制度脫勾。 目的在協助教師專業成長,增進教師專業素養,提升教學品質,以增進學生學習成果。 評鑑精神 以教師專業發展為主軸。 鼓勵學校申請試辦,教師自願參加。 鼓勵教師以自我省思及同儕專業互動 為成長手段。 以精進教學和班級經營為主要成長 內涵。 期待學生的學習表現和成效能獲得 有效提升。 內容與規準《一》 評鑑內容得包括下列四個層面: 一、課程設計與教學 二、班級經營與輔導 三、研究發展與進修 四、敬業精神及態度 此規定是有彈性的,允許試辦主管機關及學校因地制宜,每年可選一個層面或數個層面。 內容與規準《二》 評鑑規準:其規準由學校參照選用教育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參考規準,自行訂定之。 參考網址: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 .tw/index.jsp 試辦方式 於自願原則下鼓勵學校向縣市教育局申請 試辦學校教師亦依自願方式辦理 試辦計畫期程二至三年 試辦學校逐年申請,教育行政單位逐年審查 學校實施前,應就評鑑目的、評鑑內容、 評鑑規準及實施方式,為適當宣導和訓練 每年檢討評估可行性,決定是否繼續辦理 評鑑方式《一》 自願參與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教師,原則每年接受自我評鑑及校內評鑑(他評)一次。 自我評鑑:由受評教師根據學校自行發展之「自我評鑑檢核表」,填寫相關資料,逐項檢核,以瞭解自我教學工作表現。 校內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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