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学院本科实践教学(毕业实习)大纲 - 外交学院国际法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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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学院本科实践教学(毕业实习)大纲 总 则 毕业实习是高等院校本科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外交学院本科实践教学的必要环节。在《外交学院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及研究生实习方案》基础上,根据我院办学定位和指导思想,结合学科特色与学生特点,参照本科生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大纲。 各教学单位、与本科毕业实习有关的其它单位,须按照本大纲要求及本单位具体情况,建立、健全毕业实习管理细则,为我院本科生顺利完成毕业实习提供制度保障。 一、实习的目的 外交学院是外交部直属的外语类文科高校,培养思想政治坚定、专业基础扎实、精通外语、知识面宽、实际工作能力强、善于研究创新、为我国“大外交”服务的复合型人才,是我院的人才培养目标。我院历来高度重视学生毕业实习,并在《外交学院本科培养方案》、《外交学院本科课程考核细则》、《外交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外交学院本科学生管理规定》中做出相关规定。 依据有关文件要求,本科毕业实习总体上要突出一个“外”字,体现外交实践性与教学涉外性的办学特色。督导学生参与外事、面向社会,提高理论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政治基本功、专业基本功、语言基本功、交流基本功、信息技术基本功及调研能力、办案能力、礼宾能力、谈判能力、创新能力,开拓视野,巩固知识,提升业务技能,检验教学成果。 学生通过毕业实习,要达到专业学习同社会实践联系更紧密、五种基本功更扎实、五种能力明显提高、竞争与合作意识明显增强的目的,帮助学生找到自身与社会需求的差距,预演和准备就业,为日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坚实基础。 二、实习的内容 毕业实习须围绕学生专业方向和培养目标,以学生亲身体验外交、外事与涉外经济、法律工作为中心内容,实习场所集中在外交部部内单位、部属单位、地方外事部门,以及与我院有相对稳定合作关系、毕业生就业较为集中的单位。各系学生,尤其是业务性较强的法律、经济类专业,也可自行联系专业对口的实习单位。 学生实习期间主要从事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服从安排,接受实习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二是认真负责,按时、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三是发挥专长,突出我院学生在外交、外事、外语、经济、法律方面的优势;四是从点滴做起,注意积累工作经验,增长实际才干;五是学会使用各式办公设备,熟练操作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录音笔、照相机、摄相机等;六是主动承担与本专业有关的研究性工作,以自定或指定方式确定课题;七是关注实习单位和社会的热点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以丰富感性认识;八是将书本知识转化为实际才能,把实际工作经验转化为理性认识;九是虚心向他人学习,从相互交流中学到宝贵经验;十是立足于毕业求职,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技能和特长。 三、实习的要求 为确保实习顺利进行,达到教学目的、完成本科教学计划,学生实习应符合如下要求: 1、学生应在专业对口单位完成实习。各系负责学生实习的老师、学生实习服务中心向学生提供基本的实习信息,如学生自行寻找实习机会,须经系领导批准,并报学生实习服务中心备案。 2、正确认识毕业实习,态度端正。学生应积极、认真地实习,珍惜机会,尽快适应环境,在短时间内提高自己。要不怕苦、不怕累,在实习中磨练意志和品格。 3、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 4、注意保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礼节得当的形象,体现我院学生的良好素质,给实习单位领导和同事留下好印象。如实习时遇有外事活动,应按照学院《关于参加外事活动的有关规定》要求自己。 5、实习结束后两周内完成实习报告,介绍本人实习情况、总结所学知识、分析不足、提出改进方法,等等。 6、实习期间参与调研者,应完成调研任务,向负责学生实习的系领导、辅导员提交调研报告,作为评定实习成绩的参考依据。 四、实习活动的组织 实习工作的活动组织:学生实习服务中心(挂靠党办)牵头协调全院学生实习,具体由党办指定专人负责;各系主管学生工作的总支书记、支部书记、辅导员、指导教师负责具体指导本系学生的实习工作;党办、教务处、学工部、团委齐抓共管。 实习工作的组织程序: 1、确定实习时间。按照教务处有关规定,本科生实习一般安排在第八学期前的寒暑假进行,为期四周,具体时间由学生和负责学生实习的老师协商确定。 2、确定实习单位。学生实习服务中心通过多种途径收集实习需求信息,各系负责学生实习的老师按专业对口、人数均衡原则传达给学生,确定学生的实习单位。 3、明确实习任务。各系负责学生实习的老师要向学生阐明实习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等。 4、签订实习协议。学生确定实习单位后,凡在实习基地实习的,由学院统一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凡自行联系实习的,由学生与实习单位自主签订实习协议。实习协议须对实习任务、内容、工作条件、实习待遇、纪律要求和人身保障等做出规定。 5、了解实习情况。学生实习服务中心、各系负责学生实习的老师应掌握实习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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