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法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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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法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海南大学法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工作,科学客观地评价班主任工作,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海南大学班主任队伍管理规定》(试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班主任工作队伍建设,规范班主任工作考核管理,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教育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班主任“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我院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职责 (一)工作计划与总结。班主任每学年向院学工办提交工作计划、总结各1份,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 (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对班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帮助班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每学期召开主题班会不少于两次,每两周召开一次班委会。 (三)加强班风建设。加强学生学习管理,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创建良好的班风学风;每月到课堂至少一次,了解学生到课情况;每学期开展考前考风考纪教育一次,严肃纪律,杜绝学生考试违纪。 (四)加强宿舍管理。每学期下学生宿舍至少一次,了解学生住宿情况,指导学生开展宿舍文化建设,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五)关注特殊群体。关注、关心“双困生”、心理问题学生、逃课学生、违纪学生、学业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每学期约谈至少一次,及时纠正学生不良行为与排解学生的困惑。 (六)组织奖助学金评审。掌握班级学生详细情况,与班干部共同参与贫困生认定、各类奖助学金评比,认真做鉴定意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七)加强安全稳定管理。注意学生思想动态,排查安全隐患;节假日前通过班会或其他方式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八)积极参与班级文体活动。每学期至少指导班干部开展两次班级文体活动,增强班级凝聚力。 (九)积极参与就业推荐工作。班主任应关心毕业生就业,帮助“双困生”顺利就业。 (十)班级党团建设。每学期开展一次班级党团建设会议,充分发挥党员在班级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工作考核 班主任工作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考核得分为班主任自评分、学生民主评议分、学院评议分和附加分四部分得分的总和。 (一)班主任自评(满分20分) 班主任根据一学年工作的开展情况,写出工作总结,并按照“法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自评表”(附件1)自行打分;无工作总结者,此项得分以零分计。 (二)学生民主评议(满分60分) 学工办各辅导员负责指导所带各班成立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小组由班干部和5名学生代表组成,组织全班同学按照“法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学生测评表”(附件2)进行民主评议、计分。 (三)学院评议(满分20分) 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根据班主任工作情况及总结材料,按照“法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学院测评表”(附件3)进行民主测评。 (四)附加分 此项内容的评议,由学工办负责,计分标准为加分和扣分总和。 1.加分 (1)积极撰写学生工作论文,并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或在有关会议上交流,可根据不同级别加1-3分每篇; (2)班级有学生在国家、省市、校级比赛中获奖,按不同获奖级别加1-3分每人次(各类奖助学金除外); (3)班级有学生被评为国家、省市级先进个人,或班级被评为国家、省、校级先进集体,按不同等级加1-3分每人次; (4)班级有学生在社会上做出特殊贡献,在社会上影响较大,为学校赢得荣誉加1-3分每人次; (5)加分之和的上限不超过20分。 2.扣分 (1)班主任例会每缺席一次扣2分,两次事假按一次缺席计; (2)学校或学院组织抽查学生宿舍,有学生在上课时间睡觉或在宿舍玩游戏、打牌等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按每人次扣0.2分计; (3)班级学生中有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受学校纪律处分的按违纪情况扣1-10分。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和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分别按每人次扣1分、3分、5分、7分、9分、10分。同一事件扣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扣分; (4)学校、学院抽查学生上课情况,有学生旷课,按每人次扣0.2分计。 四、考核结果 (一)考核等级及分数: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以上)、合格(70分以上)、不合格(70分以下)。 (二)班主任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 1.不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工作态度较差,班主任例会缺席每学期累计达两次以上; 2.因工作不到位或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3.本班学生在一学年内受到纪律处分人数达4人及其以上的。 (三)班主任的考核结果作为计算班主任工作量依据,获得考核合格以上的,计本学年40课时;考核为优秀者学院颁发奖金300元和荣誉证书,可申请参加学校“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班主任。 五、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全体本科班级,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院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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