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直行政机关和全供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申报核定表.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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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直行政机关和全供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申报核定表

洛阳市直行政机关和全供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申报核定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编码: 单位:人、元/月 参保单位申报 社保机构核定 人 数 在职工资总额 退休费总额 人 数 在职工资总额 退休费总额 在 职 退 休 在 职 退 休                 参保险种 参保人数 系统生成缴费基数 漏报人数 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参保单位(签章): 经办人(签章): 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社保机构(签章): 经办人(签章): 复核人(签章):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两份,申报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1 附件2 洛阳市直行政机关、全供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收入申报明细表 单位名称(签章): 单位编码: 单位:元 序号 姓名 12月应发工资 年终奖金/12 奖励性绩效工资/12 文明奖/月 取暖补贴/12 其他应纳入的收入 合计数 备注 1                 2                 3                 4                 5                 合计                 填报注意事项:1. 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分别填报。2.12月应发工资为财政核发的2016年12月工资收入,包含代扣代缴的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费部分和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预增发工资等,不含公务交通补贴和补发工资。3.年终奖为2016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即第十三个月工资。4.奖励性绩效工资为事业单位实际发放的2016年30%奖励性绩效工资。5.文明奖按照职工经审批的全年应发放标准填报。6.其他应纳入工资包括改制单位改制前退休人员退休费单位自建部分。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日期: 附件3: 洛阳市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表 单位编号: 单位名称:(章) 单位:月、人、元 申 报 稽 核 项 目 申报数 核定数 一、参保单位申报当月实有在职职工人数   二、参保单位申报当月实有退休职工人数   三、参保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总额(=1+2-3) 1.上年度单位财务报表反映的职工月均工资总额   2.上年度其它应纳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月均收入   3.符合职工工资总额调整范围应予调减的月均金额   四、参保单位申报的职工个人月均收入合计数 五、参保单位申报的退休费合计数 我单位严格按规定如实填报数据,所提供的报表资料真实、完整反映了职工工资发放和人员使用情况,并已按规定履行了申报工资公示和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程序。 单位工会负责人(签字)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单 位 工 会(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社保经办机构意见: 初审人员: 复核人员: 时间: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章) 参保单位经办人员签字: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填表说明:1.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申报稽核应按照《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2.本表一式二份,由社保经办机构和参保单位分别留存。3.“申报数”栏由参保单位填报,“核定数”栏由经办机构稽核人员填写。4.单位成立不足12个月的,按工资支出实际月份计算月均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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