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汇总
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汇总 由于本人接触较多的为有限合伙企业,这里合伙企业特指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特指自然人合伙人,法人合伙人在此不讨论。(未检查,凑合看) 合伙企业是否需要纳税?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答案:合伙企业是税收透明体,不是纳税主体,没有纳税义务。 依据: B1、《合伙企业法》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2007年6月1日执行】 B2、《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2000年1月1日执行】 B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规定的通知》附件一第三条: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财税【2000】91号) B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08】159号) 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如何缴纳(税率如何定)?缴纳时点? C、答案:(这里不考虑各地特有的税收优惠政策) C1、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先分摊后纳税,先把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及费用按照约定分摊给每个合伙人,再自行纳税; C2、合伙人每一年度从合伙企业分配的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C3、合伙企业对外投资产生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单独作为合伙人个人取得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按照“利息或者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C4、利息或者股息、红利所得的纳税时点是合伙人取得收入的次月15日内;除开前列所得,其他均为年末汇缴。(C4解释不列依据) D、依据: D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三条: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财税【2008】159号) D2、《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备注:这里的利息收入特指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和C3不冲突)、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D3、《国家税务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第二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国税函[2001]84号) D4、《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五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所得税是否需要代扣代缴? E、答案: 合伙企业是税收透明体,不是纳税主体,没有纳税义务。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由合伙人自行申报,合伙企业无代扣代缴责任。 F、依据: F1、同B1; F2、同B2; F3、同B3; F4、同B4; F5、同D1。 F6、《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4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通告》第一条汇算清缴的范围及对象: 2014年12月31日前登记开业的各类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为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对象。 各地取消税收优惠的政策的影响(以深圳为例): 深圳以前针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类)的税收优惠主要是把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及其他所得等同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统一按照20%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深圳地方税务局新出台《关于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停止执行地方性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温馨提示》,其中第一条:对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在2014年度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对股权投资收益并入合伙企业应税收入,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即深圳现在完全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开展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Beetl2.9 中文文档(学习JAVA知识资料).pdf VIP
- 浙科版2023版综合实践活动一年级上册《快乐的小农夫》教学设计.docx VIP
- 市场营销策划教学教案.pdf VIP
- 周末安全教育教育主题班会 35张幻灯片.pptx VIP
- 20S515钢筋混凝土及砖砌排水检查井.pptx VIP
- 2025年上海中考复习必背英语考纲词汇表默写(汉英互译).docx VIP
- C语言串讲笔记.pdf VIP
- 2025年上海高考英语复习必背考纲词汇手册默写.pdf VIP
- 浙科版2023版综合实践活动一年级上册《小小售货员》教学设计.docx VIP
- 2025年地震安全法规与减灾常识测试题库及解答集锦.pdf VIP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