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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政策
(2)2002年,中央开始安排专项资金实施东北高油大豆良种补贴,目前补贴品种已经扩大到优质专用小麦、水稻、玉米、高油大豆和棉花五大农作物,2006年补贴面积扩大到3.67亿亩以上,补贴资金规模由1亿元提高到41.54亿元,惠及农户由53万户扩大到5800多万户。2007年中央良种补贴资金规模进一步增加到55.7亿元。在良种政策的推动下,我国主要粮食作物单产水平和优质率不断提高。2009年还要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提高补贴标准,实现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全覆盖,扩大油菜和大豆良种补贴范围,实施油茶良种补贴。 * 2009年要进一步增加农业补贴。中央财政拟安排补贴资金1230亿元,比上年增加200亿元。 继续增加粮食直补。 * (3)为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从2004年起,国家出台了对农民购置农机具的补贴政策。2007年,国家安排的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规模由2004年的7000万元增加到12亿元,补贴区域覆盖全国2/3以上的农业县,并适当向粮食大县和农牧业大县倾斜,补贴农机具种类增加到7大类24种,提高了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水平。 2009年农机具购置补贴覆盖到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中央财政拟安排资金130亿元,比上年增加90亿元。 * (4)为降低农民种粮支出,保护农民种粮收益,从2006年起,国家实施了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当年安排补贴资金120亿元,通过粮食直补渠道,采取直接补贴的方式发放给种粮农民。2007年中央财政新增了156亿元补贴资金,使农资综合直补资金规模达到了276亿元。 2009年,根据农资价格上涨幅度和农作物播种面积,及时增加农资综合补贴。 * 加快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连锁经营向农村延伸。要加强城乡消费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抓紧研究出台鼓励消费的政策措施,积极发展消费信贷。做好“家电下乡”、“农机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工作,把中央财政的400亿元补贴资金用好用活,使企业增加销售、农民得到实惠。 *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今年将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新标准提高到人均1196元,扶贫对象覆盖4007万人,这标志着我国扶贫开发进入一个新阶段。要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坚持开发式扶贫,重点抓好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和移民扶贫,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问题并努力实现脱贫致富。 * 3、实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兼顾农民利益与粮食安全。 为发展粮食生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调动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国务院于2004年制订了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提出要健全粮食市场体系,转换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并明确规定,在一般情况下,粮食收购价格由市场供应形成,国家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实行宏观调控,发挥价格的导向作用。 * 当粮食供求发生重大变化时,为保证市场供应,保护农民利益,必要时可由国务院决定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 从2005年早籼稻上市起,国家正式启动了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在早籼稻市场价格低于每公斤1.4元时,由国家指定的粮食经营企业按每公斤1.4元敞开收购;市场价格高于上述价格时,由取得经营资格的企业按照实际市场价格收购。此后国家又相继启动了小麦、中籼稻、晚籼稻的最低价收购政策。从这两年的政策执行效果来看,农民、粮食企业和地方政府都很满意,特别是种粮农民从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 如2006年,国家共按最低收购价收购粮食985亿斤,农民售粮价格比政策执行前每斤平均上涨了5分钱左右,农民增加收益约49亿元,加上其他企业自营收购的粮食,农民因此增收总额达94亿元左右。 * 2009年要较大幅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提高种粮农民积极性。今年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平均每斤分别提高0.11元和0.13元。适时启动主要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增加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和猪肉储备,加强农产品市场调控。 * 4、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在2000~2002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03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所有省区市全面推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当年中央安排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05亿元;2004年,国家全面取消了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并开展减免农业税试点,决定5年内取消农业税,当年中央安排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到524亿元; * 2005年,国家全面取消了牧业税,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免征了农业税,中央安排农村税费改革的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到664亿元;200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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