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8论检察官主体地位.doc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20170318论检察官主体地位

论检察官主体地位 谢鹏程 目 录 一、检察长负责制下的检察官 1 二、树立检察官主体地位的三重障碍 5 三、树立检察官主体地位的过渡性制度安排:主任检察官 6 四、确立检察官主体地位的三项措施 9 内容摘要:适格的责任主体是司法责任制实施的前提。从检察长办案责任制过渡到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必须从体制、制度和机制上逐步确立检察官的主体地位,赋予其一定的办案决定权,承认其独立判断的职业特权,确认其代表检察院的法律资格。本文在总结近两轮办案责任制改革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应当主要以办案数量为基本标准确定检察官员额,结合检察一体制,逐步树立检察官主体地位:以检察官独立判断为主、以检察委员会集体决策为辅,以检察官代表国家履职为主、以检察长管理检察院为辅,以检察官独立办案为主、以业务部门监督指导为辅。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部署和推进的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司法改革实质上就是要确立和保障法官、检察官的主体地位,使其能够独立地行使权力并担当责任,改革长期以来形成的不符合司法规律的司法权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检察官主体地位树立不起来,司法责任制就难以落实到位,本轮检察改革就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一、检察长负责制下的检察官 我国实行检察长负责制。检察长是人民检察院内惟一具有完整检察权的检察官。虽然检察委员会的民主决策机制对检察长具有一定的制约作用,但是,检察长掌握着检察委员会议事决策程序的启动权,他不仅决定是否召开检察委员会,而且决定什么内容列入检察委员会的议程;同时,检察长在不同意检察委员会的多数意见时还可以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上级院决定。 在检察长负责制之下,检察官只是案件的承办人,负责对案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检察长(通常是其委托的副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后执行。检察官有办案建议权和执行权,没有办案决定权。在各级人民检察院内,检察官都处于从属于检察长的地位,只有检察长是真正的办案主体和责任主体。然而,检察长实际上是不办案的,只是参与一些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决策,办案的是检察官、部门负责人和分管业务的副检察长。这样就出现了一种现象,办案的没有决定权,有决定权的不办案。办案权与决定权相分离,办案责任就比较模糊了。理论上说,谁决定认负责,但是实际上参与办案的人员都要负责,由此稀释了办案责任、也模糊和减轻了办案责任。 (一)第一轮司法责任制改革 自2000年在全国检察机关主诉检察官 广州大学特聘教授。 参见《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0年版)》,第1·57条。 参见陈瑞华:《中国司法改革的主要课题》,载《华东刑事司法评论》第5卷,第185页。 参见万毅:《主任检察官制度改革质疑》,载《甘肃社会科学》2014年第4期。 台湾地区《法院组织法》(民国99年11月24日总统令修订)第5章第59条第2款规定:“各级法院及分院检察署检察官员额在六人以上者,得分组办事,每组以一人为主任检察官,监督各组事务。” 1

文档评论(0)

haihang2017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