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通用附加险条款 下列附加险为所有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通用附加险,只有在投保了相应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下列附加险,并须另行缴纳附加险保险费。当主险保险责任终止时,附加险的保险责任也同时终止。 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时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一、扩展类附加险条款 1、协会货物运输战争险条款(Institute War Clauses (Cargo) 1/1/82) 风险条款(Risks Clause)1 本保险承保除下列第3和第4条规定以外者,由下列原因造成的灭失或损害: 1.1 战争、内战、革命、叛乱、暴动或由此引起的内乱或交战团体之间的任何敌对行动 1.2 由上述第1.1款承保的风险引起的捕获、扣押、扣留、管制或拘押,及其后果或任何威胁企图 1.3 被遗弃的水雷、鱼雷、炸弹或其他被遗弃的战争武器。共同海损条款(General Average Clause)2 本保险承保为避免或与避免根据本保险条款承保的风险有关的损失,按照运输合同及/或管辖法律和惯例理算或确定的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一般除外条款(General Exclusions Clause)3 本保险决不承保: 3.1 可归因于被保险人的故意渎职行为的损失、损害或费用 3.2 保险标的的通常渗漏,通常重量或体积损失,或通常损耗 3.3 保险标的的包装或准备不足或不当引起的损失、损害或费用(为本第33款之目的,“包装”应视为包括集装箱或托盘内的积载,但仅适用于此种积载是在本保险责任开始前进行或是由被保险人或其雇员进行之时) 3.4 保险标的的固有缺陷或性质造成的损失、损害或费用 3.5 延迟直接造成的损失、损害或费用,即便该延迟是由承保风险引起的(但根据上述第2条支付的费用除外) 3.6 因船舶所有人、管理人、承租人或经营人的破产或财务困境引起的损失、损害或费用 3.7 基于航程或冒险的损失或落空的任何索赔 3.8 因任何敌对性使用原子或核裂变及/或聚变或其他类似反应或放射性力量或物质所制造的战争武器引起的损失、损害和费用。 不适航和不适运除外条款(Unseaworthiness and Unfitness Exclusion Clause)4本保险决不承保下列原因引起的损失、损害或费用 船舶或驳船不适航 船舶、驳船、运输工具、集装箱或托盘对保险标的的安全运输不合适 4.1.2在保险标的被装于其上时,如果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对此种不适航或不适运有私谋。 4.2 保险人放弃运送保险标的至目的地船舶不得违反船舶适航和适运的默示保证,除非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对此种不适航或不适运有私谋。运输条款(Transit Clause)5.1 本保险 5.1.1 责任仅始于保险标的和该标的的任何部分装上海船之时,并且 5.1.2 终止于(受下述第5.2款和5.3款制约)保险标的和该标的的任何部分,在最后卸货港或地点卸离海船之时,或 自船舶到达最后卸货港或地点当日午夜起算15天届满之时 二者以先发生者为准; 然而,受迅速通知保险人和附加保险费制约,此种保险 5.1.3 其责任自船舶(保险标的在该最后卸货港或地点未卸下)从该港或地点开航之时重新开始,及 5.1.4 受下述第5.2和5.3款制约,终止于保险标的和该标的的任何部分,随后在最后(或替代)卸货港或地点卸离船舶之时,或 自船舶重新到达最后卸货港或地点,或到达替代的卸货或地点当日午夜起算届满15天之时,二者以先发生者为准; 5.2 如果在承保航程期间,海船抵达某个中途卸货港或地点,卸下保险标的由海船或航空器续运,或者货物在某个避难港或地点自船上卸下,那么,受下述第5.3款及附加保险费(若有要求的话)的制约,直至船舶抵达此种港口或地点当日午夜起算届满15天,本保险责任续继。但其后当保险标的及该标的的任何部分装上续运海船或航空器之时重新开始。在卸离海船后的15天期间,仅在该保险标的及该标的的任何部分同时处于此种港口或地点的条件下,本保险仍然有效。如果货物在所述的15天期间内被续运或保险责任按本第5.2款规定重新开始。 5.2.1 在由海船续运的情况下,本保险责任根据这些条款的措辞继续,或 5.2.2 在由航空器续运之场合,现行协会(航空货物)战争险条款(邮递除外)视为本保险的组成部分并适用于航空续运。 5.3 如果运输合同的航程在本保险约定的目的地以外的港口或地点终止,此种港口或地点,将视为最后卸货港,此种保险按照第5.1.2项终止。如果保险标的随后视重新运送至原来的或任何其他目的地,那么,假如在此种继续运送开始之前通知了保险人并受附加保险费的制约,此种保险责任重新开始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