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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关于普法模式的宏观思考

LegalPublicationandRuleofaWo圈圈圈 / 自上而下与 自下而上 关于普法模 式的宏观思考 roe.:黝 andBottom. :uR::-:--heoverall~ReHec~on 鼹CheFormat 秘 移 娅 煎 李 铖 (湖南省司法厅办公室 湖南长沙 410011) ■文 普法是一项 “将法律交给人 民”的伟大工程。自1985 效益 。 年实施第一个五年普法计划至今 ,已走过25年。回眸五个 五年普法,展望 “六五”普法 ,笔者认为,我们很有必要就 但不可否认的是 , “政府主导、自上而下”的普法模式 普法模式进行宏观思考,并力求创新 ,以助推普法有序有力 也存在缺陷。第一 ,“政府主导、自上而下”的过程实际上 有效开展。 就是任务层层分解、加压的过程,相伴随的矛盾就是越往 下 ,普法任务越重 ,但普法资源越难统筹、工作相对越难推 一 、 “自上而下”普法模式的现状与存在 的缺陷 动 ,目标任务越难实现。第二,政府作为普法的主导者、参 与者、实施者,对上面临被考核、对下行使考核权,由于受 从 25年的普法工作来看,围绕服务党和国家的工作大 不 良政绩观 、工作观的影响,加之总是系统内部考核、体 内 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每个阶段的普法在 目标 、内容、任 循环,政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于是,普法检查也总是 务、手段 、时间等安排上相当统一、有序。从其背景看,这 表扬与 自我表扬相结合、批评与 自我批评难开展,难以取信 25年是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推进经济改革 、政治改 于民。第三 ,自上而下的普法模式,原本就是计划经济体制 革、社会改革 、文化改革的时期 ,这些改革均遵循政府 主 的产物 ,过渡到市场经济体制后 ,只将 “计划”之词改 “规 导、自上而下的改革模式。作为与改革相伴随并为之服务的 划”,而其中的关键——普法资源还在遵循计划经济的老套 普法,也是以 “政府主导、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 路 ,普法资源始终未能得到最优配置和利用。很现实的问题 是 ,列入财政预算的普法专项经费,很大一部分被政府 内部 应当承认 ,“政府主导、自上而下” 的普法模式适合我 消化,实际用于民众普法的则相对偏少。第四,“政府主导、 国国情、呼应民众的普法需求,具有重要的历史作用。这勿 自上而下”式的普法,由于缺乏与普法受众最广泛、最充分 庸置疑。第一,政府拥有集中的普法权力和资源、拥有强大 的沟通 ,多少带有 “闭门造车 ”之嫌 ,普法 的供和需之间始 的社会动员和组织能力,可以解决普法面临的人 、财、物等 终存在矛盾。如在基层社会尤其是农村 ,最好的普法方式是 困难,使普法取得 “时间短、见效快”的效应,而这种效应 以案说法而并不一定是普法讲座、普法读本,而百姓的法律 可以直接成为推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必需动力。第二, 需求也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这并不一定就是政府的导向。第 自上而下普法可以有效控制普法的顺序 、步骤、进程,从而 五 , “自上而下”普法推进模式,是一种典型的 “国家导 有助于避免法律制订可能导致的空 白和误区,尽可能帮助减 向”的普法路径。这需要假定政府具有充分认识普法工作的 少民众对法律 的挑刺或抵触 ,即宣与不宣、重点宣与一般 理性及充分有效的信息。然而现实却是 ,这两个假定却不能 宣,政府是可以控制的。第三,政府主导普法本身可以被视 完全实现。第六 ,“一五”到 “五五”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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