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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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PDF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总经理 王丛玮,男,1987 年7 月出生,汉族,本科。现任荣 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曾任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部经理、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等职。 截至公告日,王丛玮先生通过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 司股票762969997 股。王丛玮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久芳 先生为父子关系,与自然人股东王怡心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其 他持有公司股份 5% 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 “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2.董事会秘书(代) 王久芳,男,1963 年12 月出生,汉族,大 专,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现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社会职务:浙江省政协委员、浙 江省工商联常委、宁波市商会副会长、宁波市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浙 江民进企业家联谊会会长、宁波中华文化促进会副主席、省光彩事业 1 促进会副会长。 截至公告日,王久芳先生通过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512969998 股、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95000000 股,王久芳先生合计 持有公司股票 1707969998 股。王久芳先生与公司董事、总经理王丛 玮先生为父子关系,与自然人股东王怡心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与 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 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联系电话:0574 邮箱:wangjiufang@000517.com 3.副总经理 俞康麒,男,1970 年8 月出生,汉族,硕士,高级 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现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曾任宁波房地产总公司北仑分公司部门经理,宁波市市政房地产开发 公司部门经理,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荣安地产股份有 限公司第八、九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等职。 截至公告日,俞康麒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50,000 股,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 2 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的要求。 4.副总经理 蓝冬海,男,1976 年 1 月出生,汉族,大专,工程 师。现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曾任荣 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总裁助理、副总裁,荣安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第七、八、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等职。 截至公告日,蓝冬海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63,281 股,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 在《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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