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课件第四章保险法与保险合同.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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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约   要约亦称订约提议,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发出要约的人可称为要约人,接收要约的人称为受约人。而受约人可提出新的要约。构成要约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要约人有愿意订立合同的明确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向特定的人发出; (3)要约应当是要约人对于合同主要内容的完整的意思表示; (4)要约应当有要求另一方作出答复的期限。 在订立保险合同的过程中,一般由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投保的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首先应考虑自己需要何种保障,可能面临的风险有哪些?进而通过咨询等方式,明确所要投保的保险险种;第二,选择经营稳健、有良好信誉的保险人,询问其是否可提供所需的保险险种,并尽量索取有关条款或资料进行认真研究;第三,提出投保要求,并按照保险人的要求如实告知保险标的的主要危险情况及所需的风险保障。同时可要求保险人提供有关保险条款,并对其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而明确的说明。 2.承诺   承诺亦接受提议,是指受约人在收到要约后,对要约的全部内容表示同意并作出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人可称为承诺人,承诺人一定是受约人,但受约人不一定是承诺人 承诺一般要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约人本人或有订立合同的代理权人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 (3)承诺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作出; (4)承诺必须以要约要求的形式予以承诺。在投保人提出投保要约后,首先,保险人应审查保险标的是否符合投保要求及其主要危险情况,并向投保人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如实回答;第二,应审核要约是否符合该险种保险条款的内容,是否有特别约定内容;第三,应约定交纳保险费的具体时间、地点、数额等;第四,作出承保承诺,保险合同成立 3.合同的订立一般不是要约与承诺一个来回便可完成的,往往要经过要约人和受约人之间多次互换角色。需注意的是,要约可以反复多次地进行,只要有新的意见提出,就可视为新要约。但承诺只有一次,一经承诺,合同便告成立。也就是说,要约是可以变的,它是合同双方协商的过程的体现,而承诺是结果,是双方达成的协议。   对保险合同来说,保险人也会提出新的承保条件,成为要约人,投保人则成为受约人。但无论要约人与受约人如何变化,投保人应是最先提出要约的人,而决定是否承保的人或承诺人只能是保险 承诺一般要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约人本人或有订立合同的代理权人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 (3)承诺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作出; (4)承诺必须以要约要求的形式予以承诺。在投保人提出投保要约后,首先,保险人应审查保险标的是否符合投保要求及其主要危险情况,并向投保人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如实回答;第二,应审核要约是否符合该险种保险条款的内容,是否有特别约定内容;第三,应约定交纳保险费的具体时间、地点、数额等;第四,作出承保承诺,保险合同成立 3.合同的订立一般不是要约与承诺一个来回便可完成的,往往要经过要约人和受约人之间多次互换角色。需注意的是,要约可以反复多次地进行,只要有新的意见提出,就可视为新要约。但承诺只有一次,一经承诺,合同便告成立。也就是说,要约是可以变的,它是合同双方协商的过程的体现,而承诺是结果,是双方达成的协议。   对保险合同来说,保险人也会提出新的承保条件,成为要约人,投保人则成为受约人。但无论要约人与受约人如何变化,投保人应是最先提出要约的人,而决定是否承保的人或承诺人只能是保险 (四)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 保险合同的成立。当保险人审核投保人填具的投保单后并在投保单上签章表示同意承保时,即意味着保险合同的成立。 ? 保险合同的成立并不一定标志着保险合同的生效 ? 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条款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 一般情况下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双方便开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 保险合同往往是附条件的合同,只有当事人的行为符合所附条件时,保险合同才生效。 【案例】合同生效不等于保险责任开始 ? 2000年4月30日,该公司的职工王某登山,不慎坠崖身亡,事故发生后,王某的亲属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但是保险公司却拒绝予以赔付。家属不服,遂打起了官司。 2000年4月29日,某公司为全体职工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收取了保险费并当即签发了保险单。但是在保险单上列明的保险期间自2000年5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 日止 【案例】合同生效不等于保险责任开始 ? 案情分析 本案的关键在于弄清保险合同的成立、保险合同的生效、保险期间开始和保险责任期间开始的关系。 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对合同生效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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