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齐园教师公寓分配方案.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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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齐园教师公寓分配方案.doc

家齐园教师公寓分配方案 (初稿)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教师公寓管理,确保引进人才、新进人员的住房保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努力营造安居乐业的和谐环境,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的需要,特制定家齐园教师公寓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供大家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为了适应学校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教师公寓管理体系,优化教师公寓的合理配置,本次教师公寓的分配以公正公开、科学管理为指导,优先考虑学校人才引进及常驻东莞校区双职工的住房需求,按计分排序优先选房的原则进行分配 。 二、成立东莞校区教师公寓分配领导小组   组 长:许淑锐 副组长:杨帆、丁艮平、简庚荣 成 员:秦荔、李伟林、张华英、谢凯忠、罗立和、张琳、萧映华、阮彩钰及各院系/部负责人。 三、家齐园教师公寓概况 本次家齐园教师公寓分配有单人间616间,两房一厅套房88套,其中两房一厅套房拟安排专家用房10套,校合作方用房5套,招待所用房5套,人才引进40套。 四、申请条件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中,常驻东莞校区工作的人员可提出申请。其中,“双职工”按两房一厅套房申请。 五、申请流程 报名。申请人认真阅读《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师公寓管理办法》(见附件1),并如实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东莞校区教师公寓申请表》(见附件3)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东莞校区教师公寓入住协议》(见附件2),申请表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人事处签字盖章后交至总务处。 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处、总务处等相关部门对申请人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和计分,审核和计分结果提交教师公寓管理工作小组审批。 公示。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张榜公示。 选房。申请人按积分高低依次选房,如遇分数相同时,由抽签决定选房顺序。 交房。选定住房人员到总务处按照办理入住手续,持工作证及入宿通知单领取钥匙,在规定时间内入住。 六、 分配安排 1.本次具体房号分配采用计分选房(详见本方案第七项“计分办法”)方式决定。 2. 为落实做好2017级新生报到入住工作,安排如下: ①第一批:现住13栋8—12层的教职工在家齐园教师公寓B栋进行计分选房,并于6月22日前完成搬迁; ②第二批:现住13栋6、7与6栋3、4层的教职工,单人间申请人在家齐园教师公寓C栋进行计分选房,两房一厅套房申请人在家齐园教师公寓B栋进行计分选房,并于7月8日前完成搬迁; ③第三批:新入职教职工的住房申请于7月15日后进行安排。 七、计分办法 学校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信息,人事处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为依据,按照职称、职务、校龄、双职工等方面进行综合计分排序, 计分方法如下: 1. 职称、职务分 正高级80分,副高级或相当职称75分,讲师或相当职称65分,助教或相当职称60分;无职称者50分。 正处级职务任职两年或以上80分,未满两年78分;副处级职务任职两年或以上75分,未满两年73分;正科级职务65分,副科级职务60分,无职务者50分。 既有职称又有职务的人员,就高分数计分。 2. 校龄分 从入职我校工作时间算起,每周年计0.2分,不满半年不计分,满或超过半年计0.1分。 3. 附加分 (1) 报名时夫妻双方均为学校在编在岗的申请人另一方按高级职称加3分,中级职称加2分,初级职称加1分; (2) 已获博士学位加5分; (3) 配偶是现役军人的人员加2分。 以上计分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 八、补贴与收费标准 补贴与收费标准以学校最终通知为准。 九、其他 1. 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家齐园教师公寓分配。 2.本方案中未尽事宜由东莞校区教师公寓分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师公寓管理办法》 附件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东莞校区教师公寓入住协议》 附件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东莞校区教师公寓申请表》 东莞校区教师公寓分配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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