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章 法的概念、渊源、分类和效力.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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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章 法的概念、渊源、分类和效力

第二章 法的概念 第一节 法的概念的语义分析 第二节 法的本质 第三节 法的基本特征 第四节 法的作用 第一节 法的概念语义分析 (一)汉语中的“法”及相关概念 (二)西文中的 “法”及相关概念 (一)汉语中的 “法”及相关概念 1、中国古代的“灋”字包含了三层含义:(1)刑罚,(2)公平、裁判,(3)明断是非。 2、古文献中“法”与“律”相通:解释为均布,有提供行为模式,使社会生活协调、统一的含义。 3、现代汉语中法律的含义:(1)广义的法律指法的整体;(2)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二)西文中的 “法”及相关概念 1、除英文Law外,还有拉丁文、法文和德文。 除法律之外,还意指规律、法则等,还兼有权利、公平、正义等内涵。 2、 “客观法” :指抽象的、不依人的主观意志和行为而客观存在的法律规范。 “主观法”:指属于主体的并需要通过主体的活动而实现的合法权利 。 3、“法”与“法律”的二元化: “法”指永恒的和普遍有效的正义原则及道德公理,即自然法。 “法律”指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具体行为规则,即实在法。 第三节 法的本质 (一) 法的现象与本质 1、法的现象:即法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外露的、多变的,通过经验、感性的认识能了解到的。 2、法的本质:即法的内部联系,是指隐藏于法的现象的背后,是法存在的基础和变化的决定性力量,是深刻的和稳定的, 只有通过抽象思维才能把握。 第二节 法的本质 (一) 法的现象与本质 3、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揭示的法的本质。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你们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列宁: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表现,法律就是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 (二) 法的本质的两个层次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的阶级[初级]本质) (1)法是“意志”的体现或反映(意志本身不是法)。 (2)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法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反映)。 (3)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法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的反映,不是其个人意志的反映)。 (4)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经过国家机关把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 (二) 法的本质的两个层次 2.法的本质由特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法的深层本质)。 其中物质资料中的生产方式是决定性内容。 除了物质生活条件外,政治、思想、道德、文化、历史等因素也对法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另外,法必须能满足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共同需要。这是法的社会本质。 “社会的发展是法产生的社会根源。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需要新的社会规范来解决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矛盾,解决社会冲突,分配社会资源,维持社会秩序。适应这种社会结构和社会需要,国家和法这一新的社会组织和社会规范就出现了。”关于这段话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1-51)   A.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相反,法律应以社会为基础   B.法律的起源与社会发展的进程相一致   C.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认为,法律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矛盾 D.解决社会冲突,分配社会资源,维持社会秩序属于法的规范作用 上题答案:AB 附:法的本质司考题 马克思曾说:“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那是法学家的幻想。相反,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根据这段话所表达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1-1) A、强调法律以社会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其他法学派别的根本区别 B、法律在本质上是社会共同意志的体现 C、在任何社会,利益需要实际上都是法律内容的决定性因素 D、特定时空下的特定国家的法律都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第三节 法的基本特征 (一)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1、法是社会规范。法的规范性表现在三个方面:(1)法对人们行为提出了明确的指示;(2)法的内容具有一般性和概括性;(3)法的反复适用性。 2、人的行为是法的调整对象。法区别于道德的重要区别在于,它仅仅调整和约束人的外在行为,不调整人的思想和情感。不过法可以影响人的思想观念。 二、法的基本特征 (二)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1、国家创立法的方式主要有两种:(1)制定。即国家机关通过立法活动创制新的规范,即“成文法”。(2)认可。即国家赋予某些既存的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或赋予先前的判决所确认的规范以法律效力,即“不成文法”。 2、法的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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