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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分厂电仪管理办法
热电事业部维修分厂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维修分厂的基础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协调部署维修分厂内部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维修分厂电仪各单位负责人如下:
电气维修一组:孙文龙 仪表维修一组:张勇
电气维修二组:李晓燕 仪表维修二组:赵萌萌
原料电气维修组:张志飞 原料仪表维修组:刘泽
二、各单位负责人需积极配合分厂的管理工作:
(1)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分厂下发的文件,按照文件上的收文时间,按时将内部文件学习纸反馈到分厂综合管理处,对于事业部下发的文件快速认真的传达、传阅,不得损坏或丢失。
(2)针对每周事业部下发的6S现场管理整改单要做到“及时整改、及时反馈”。
(3)负责人每日按时做考勤,考勤要实事求是,旷工要及时向分厂综合管理员汇报,请假需先到分厂综合管理员处备案,再到人力资源部备案,每月2日前将上月考勤交予分厂综合管理员。
(4)请假:电气仪表负责人请假三天内由电仪专工负责,即电气:李宏武,仪表:刘鸿兵;三天以上分厂厂长处负责。电仪维修工请假一天内由各小组负责人负责,三天内电气仪表专工负责,三天以上分厂厂长处负责。请假必须有假条,相应负责人签字后交予分厂综合管理员处。
(5)每月3日前将上月目标卡自检完成,并制定当月目标卡交分厂综合管理员。
(6)每月25日前电仪各维修组将当月工作总结交分厂综合管理员,总结要求内容全面、深刻、不空洞。
(7)对于分厂管理技术人员通知的临时性工作,相关负责人要及时办理。
热电事业部维修分厂
工具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强化分厂内部管理,节约资金,堵塞漏洞,合理科学的保管、使用工具,根据分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工具包括班组公用工具、个人工具。
第三条 分厂工具要求按范围统一造册登记,建立班组公用工具卡,个人工具卡,由班组材料员进行管理,班组材料员每季度25日向厂长汇报分厂工具完好情况。
第四条 各班组需指派专人管理本班组公用工具,并建立起完善的工具卡,并定期(每月25日前)向材料员报送工具完好情况。
第五条 工具器归还时,保管员要当面进行完好检查,不合格者严禁入库,必须由借用人修复或承担修理费用后方可入库。
第六条 对损坏严重,无修复价值的工器具,要及时上报生产管理部作出处理,并且由借用人承担损坏工器具总价值的40%,作为赔偿。
第七条 外借工器具中价格较高的,要求借用三天内必须归还,不还者,如属本公司其他部门的,按工器具的原价转帐,私人借用,一周内不归还者,按原价赔偿。
第八条 属于易损的的工器具,如钻头、丝锥、扳手、改锥等,原则上不予外借,只办理转帐手续。
第九条 使用期限满且不能使用的工器具,由材料员定期上报,经技术部审批后办理报废手续。
第十条 班组公用工具必须按交接班安排进行交接,确保随用随拿。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热电事业部维修分厂
材料申报、领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生产所需物资的及时申报,数量准确,特制定此规定。
第二条 班组负责人(主修)根据生产所需及时申报备品备件,经过相关技术员审核后,相应主管领导与分厂领导签字后,将计划上报至生产管理部审核后,报物资部备案。
第三条 班组领用材料单价为5000元以下需由班组负责人(主修)领取,经相关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领取,否则不得领取,除特殊情况外,可由负责人指定的人来领取。当班组领用材料单价为5000元以上时需经分厂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领取。
第四条 班组材料员每月底对班组消耗的材料费用加以汇总,以明确本月的材料消耗情况并分析原因,核算统计根据各班组消耗统计出班组费用计划完成率,月初汇总至综合管理员处。
第五条 工程材料由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拟报,由材料员申报,严格控制材料,杜绝造成积压和浪费。
第六条 对更换下的废旧物资进行修旧利废,再次利用。
第七条 废旧物资统一交生产管理部管理。
热电事业部维修分厂
巡回检查制度
总则
为了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坚持“预防为主”和“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设备的正确使用,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的长期、安全稳定、高效运转,特制定本规定。
巡检要求
第一条 分厂电气、仪表检修班组每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同时做好设备现场巡检记录
第二条 电气、仪表夜班值班人员必需了解值班期间电气、仪表运行情况,及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不得隐瞒或延误。
第三条 定时定点巡检,要主动向工艺操作人员了解电气设备及仪表设备的运行情况。
第四条 应用“听、摸、闻、查”等手段,搞好状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第五条 对于现场投入使用的仪表,当工艺人员提出质疑时,当班人员必须对回路进行检查,并告之相关人员结果。
巡检内容
第一条 电气运行设备:
1、设备温升、声音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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