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医疗度现况、改革及新时代医疗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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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医疗度现况、改革及新时代医疗服务

日本醫療制度現況、改革及新時代醫療服務 醫療制度現況 自1961(昭和36)年實現全民健保制度以來,已經歷過40年。但是,近年來隨著人口急速老化及醫療高度科技化,國民醫療費用更形增加,並隨著經濟景氣的低迷,醫療費用成長與經濟成長間之不平衡發展愈亦發突顯。未來在經濟難有高度成長的預期,醫療費用將日益形成國民負擔,此將影響民眾對全民健保險制度的信賴感。 另外,隨著國民就業結構和社會趨勢的演化,各醫療保險制度之加入者結構,亦隨之產生很大的變化,由於制度間加入者結構不盡相同,隨著高齡化到來,老人醫療費用如何公平負擔,如何使醫療費用穩定成長,均是很嚴肅之課題。 (一)醫療費用之現況(圖1、圖2) 自1990年至1996年間,國民醫療費平均年增率達6%以上,其老人醫療費平均年增率更達10.5%左右。致老人醫療費占國民醫療費之比重節節上升,由1990年的28.8%,增加到1996年的34.1%。 1997年至1999年間,因受健康保險法修訂及調高患者部分負擔之影響,國民醫療費成長漸受控制,三年內平均年增率不及3%,老人醫療費成長亦有趨緩現象,惟仍有7%左右的成長,至1999年老人醫療費占國民醫療費的比重亦達3成8。 (二)醫療保險財政狀況 國民醫療費隨著人口日益老化而持續增加,且又逢景氣低迷,經濟成長持緩,以致國民醫療費用成長速度高於國民所得成長速度(圖2)。 各健康保險與國民健康保險均得共同負擔老人醫療保健費用,老人保健共同分攤金占各保險支出比例逐年增加,尤其國民健康保險中老人醫療費成長更為迅速,至1996年已達5成以上(圖3),至於其他醫療保險人,其相關老人醫療費支出比例亦在3成左右。值此不景氣,各保險人在收入停滯不前,各醫療保險制度之財務狀況均陷入收支短絀的情況。 因此,於1993年至1999年間,政府掌管健康保險收支短絀達14,805億日圓最多;其次為國民健康保險6,997億日圓;組合掌管健康保險則為4,443億日圓(圖4)。就決算結果而言,組合掌管健康保險在1997年度約有55.2%之組合,相當於1,001個組合呈現收支短絀;國民健康保險亦有47.5%,相當1,543個市町村保險人呈現赤字。 (三)醫療供給體制之現況 隨著人口高齡化之進行,醫療環境亦隨之變化中,例如長期性住院案例數增加,如作國際比較,日本平均住院日數確大於多數國家(表1)。另外患者對大醫院漫長的門住診等候時間之不滿(圖5),以及醫療資源分佈不均等問題漸為社會大眾所詬病。 為確保醫療品質和醫療保險制度的安定經營,應透過醫療機構(圖6)功能分級分擔之明確化,提供患者適合的醫療服務,及醫事人員數的合理成長(圖7)等,以確保醫療需求均衡,並建立有效率之醫療供給體制。 醫療制度最近動向 (一)醫療制度根本改革之檢討與經過 1996年11月,現在的醫療保險福祉審議會之前身醫療保險審議會,彙整各界有關醫療制度根本改革之相關建議,準此,於1997年6月,以健保制度的興革為前提,除確保讓醫療保險制度之穩定經營外,並謀求藥劑使用之合理化,提高患者負擔並導入藥品患者部分負擔,作為健康保險法等之部分修訂內容。 另一方面,1996年12月設置執政黨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協議會(簡稱執政黨協),開始討論醫療制度的改革,並於1997年4月間,向國會提出「醫療保險制度之基本方針」,作為健康保險法等之修正法案之參據。 1997年6月,通過健康保險法等之部分修正法,國會並提出應再儘速提示醫療制度根本改革之基本方針。因此,厚生省於同年8月7日彙整「21世紀之醫療保險制度」(厚生省案),執政黨協另依據各方之意見,於同年8月29日彙整「21世紀之國民醫療」(執政黨協案),其中根本改革係以2000年度儘速實施為目標。又於1997年12月公布「推動財政構改革相關特別措施法」,俾檢討並儘可能於2000年度前,完成施行醫療保險制度根本改革之必要措施。 (二)國民健康保險法等之修訂 在現行制度之範圍內,應重新評估各醫療保險之保險人間,老人醫療費用共同分攤金之負擔,並以對醫療費用合理化有助益之措施為內容,於1998年6月通過國民健康保險法等之部分修正法。本法中,有關市町村國民健康保險之保險人,鑒於退職者占加入者之比率或老人加入率不斷增加,根本改革前,有關退職被保險人等之老人醫療費共同分攤金之二分之一改由其他三種受雇者保險負擔,俾改善市町村保險人財務收支惡化之情形。 又,為謀求確保民眾對醫療保險制度之信賴度;醫療費用合理化,(延長保險醫療機關指定及保險醫登錄取消後之再指定等候期間;(提高關於診療報酬不正當請求之歸還金加算比率;(病床過剩地區內之醫院、不遵守醫療法者,都道府縣知事得指定保險醫療機關無法給付全部或部分之病床。 2000年再次修訂健保法,(導入老人患者一成定率之部分負擔,(廢止老人藥劑部分負擔,(增加高額療養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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